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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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6年08月03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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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园游船提供救生衣绝非多余

  暑期,公园景点卡通造型的电瓶船、脚踏船受到小朋友们的青睐。可是,据媒体报道,北海公园、颐和园、圆明园、玉渊潭公园、龙潭公园等12家热门景区均未向游客提供救生衣。

  乘客乘坐游船,公园不提供救生衣,这或许与公园的“自信”程度有关。因为每年各公园游船正式对市民游客开放以前,都要申请海事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能正式下水运营。在经营者看来,游船经过了“考试”,不会存在什么问题,提供救生衣是“多此一举”。

  但是,凡事都有意外,准备得再充分,也该有应急措施,以防不测。近年来,夏日划船事故出现过多次,游客没穿救生衣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在有些城市的景区,甚至有乘客因船只侧翻死亡。

  为乘客配一件救生衣,花不了多少钱,却可以在危急之时起到救命的作用。希望提供租船项目的景区都能重视此问题,尽快为每个玩游船的乘客穿上救生衣吧。□焦向梅(教师)

  岂能把道路当成“自留地”

  近日有市民向媒体反映称,西城区烂缦胡同道路两侧遍布地锁、地桩,影响居民出行。记者发现,附近一家健身中心用地桩、石头等占了十几个车位,甚至声称“办会员卡送车位”,会员可凭“车证”随意停车。

  道路是公家的,岂容个人占为己有?烂缦胡同道路两侧却被附近商户严重蚕食,变成免费停车场。如此公然霸占道路、擅自设置停车位之举,简直无法无天,把道路当成可以随心所欲开发的“自留地”。

  更何况,如此在道路两侧通过安装地桩、地锁等方式设置停车位,必然会导致路面变窄,影响市民正常出行。建议有关部门对这种明目张胆违法设置停车位的行为采取强硬措施,拆除路障,遏制这股侵街占道的歪风,还路于民。□刘奂明(公务员)

  打击“强迫购物”重在严格执法

  国家旅游局日前就新的《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游客如果被旅行社强迫购物,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

  但实际上,游客被旅行社强迫购物有权退货,并非新鲜规定。2013年实行的新《旅游法》就有相应的规定。但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以殴打、弃置、限制活动自由、恐吓、侮辱、咒骂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仍时有上演。

  而去年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则首次对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行为和处罚标准进行明确。但截止到目前,因为欺骗、强制旅游购物而受处罚的旅行社,并不多见。

  可以说,打击强迫购物并不缺乏法律法规,缺乏的是对法律法规强有力的执行、对问题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的绝不姑息。如此,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何勇海(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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