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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购车摇号资格将受限

对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列明的受限人员,其摇号申请交通部门将不予通过

2016年08月08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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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今后“老赖”将不可参与购车摇号。新京报记者昨日从朝阳法院获悉,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列明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小客车摇号系统“黑名单”,限制参加购车摇号。这是北京市首次对“老赖”购车摇号作出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为使限制高消费措施切实得以执行,今年4月,朝阳法院向北京市交通委发送司法建议,建议该委通过技术改造,实现摇号数据库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的对接和互联互通,通过前置对比、筛查失信被执行人的摇号申请,并不予通过。

  法院还建议北京市交通委在其官方网站、摇号申请表等显著位置,提示失信被执行人购车申请不予审核通过等内容。同时,朝阳法院还专程前往市交通委与该委法制处就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的限制范围、限制节点、限制方式等进行沟通。

  目前,市交通委复函表示,将积极配合协助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予以限制,具体做法是对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列明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纳入摇号系统“黑名单”,从源头上限制该类人员参加摇号。

  具体合作和实施方法是:由法院每次向市交通委提交协助执行通知,其中会写明“失信被执行人XX在XX案中由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相应的义务等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然后由市交通委根据法院提供的名单冻结失信被执行人的摇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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