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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县“限期卖羊”被指政策朝令夕改

要求十天内处理完毕,两年前曾鼓励发展畜牧业,目前尚无针对性补偿措施

2016年08月10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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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出具的限期处理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因为一张粉红色的通知单,山西蒲县数百农户的“致富梦”戛然而止。

  今年6月下旬,山西蒲县的养羊户收到了一份《关于加强封山禁牧的通告》,通告中提出,蒲县全境均要实现“封山禁牧”,所有的羊均要实行圈养。而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无法实施圈养的农户,部分乡镇甚至提出了限十天内处理的要求。

  蒲县新闻办主任张鹏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确认了上述文件的真实性。他表示,此次封山禁牧,系依照规划,清理整治县境内违规放牧现象,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当地生态环境。

  两年前曾鼓励发展畜牧业

  2014年9月5日,蒲县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一份名为《发展畜牧经济拓宽致富通道》的文件。文中表示,“没有畜牧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并提出,“加快推进畜牧业发展,对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繁荣农村经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件提出,蒲县发展畜牧业,要遵循政府推动、技术驱动和服务促动。而在政府推动方面,则要做好规划引领,即每年与各乡镇签订《畜牧业目标责任书》,把发展畜牧业作为基层考核的任务;资金扶持,从财政预算列出专项畜牧业资金,用于养殖户补贴、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典型示范,每个乡镇选取2-3个养殖大户作为重点扶持对象。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该份文件中,并未提及发展畜牧业中的农户准入门槛,以及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问题。蒲县新闻办主任张鹏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在2014年,当地确实曾提出发展畜牧业和养殖业的口号,并通过乡镇逐级传达这一精神。

  非圈养羊需“限期处理”

  张艳芳从羊贩子手里接过一沓钱,然后看着对方把自家的绵羊陆续装车,往大同方向绝尘而去。

  她数了数手中的钞票,72只绵羊,卖了19200块,每只羊合260块。“亏了,不合算。”张艳芳告诉新京报记者,5年前,家里从市场上购买小羊的价格,是每只1000元。

  张艳芳家住山西临汾蒲县黑龙关镇疙瘩村,今年23岁,由于患有肌无力症,她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每个月将近500元的治疗费用,也让以务农为生的张艳芳一家捉襟见肘。2011年,为了贴补家用,张艳芳买来一批绵羊,交由家人放养。她告诉新京报记者,这群羊,每年能够给自己带来超过5000元的收入,甚至高过种地所得。

  今年6月23日,一张粉红色的通知被塞进了张艳芳家。新京报记者看到,在这则由蒲县人民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出具的《关于加强封山禁牧的通告》中,明确要求在蒲县“全县范围内实现禁牧,实行圈养”。紧接着,村里的护林员告诉张艳芳,蒲县“禁牧”即日起实施,所有村民的羊,如果不能实施圈养,则需要在十天内处理完毕。

  张艳芳向新京报记者透露,由于圈养需要建设羊圈,还要定期投喂,对于自己而言,显得成本过于高昂,得不偿失。

  养殖户被迫卖羊价格跌半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蒲县此次“封山禁牧专项行动”中,全县摸底共有散养山羊2.7万余只。截至目前,迁移出售2.4万余只,现保留符合圈养条件的20余户、3000余只。

  蒲县黑龙关镇一位村民告诉新京报记者,如果等到明年开春,自家的羊每只至少可以卖到600元,这个季节,每只最多也就卖300元,跌价一半。

  而不少当地农户还记得,两年前,正是县里鼓励农民发展养殖业,当地政府甚至还推出了鼓励政策。如果农户转为养羊户,可携带相关手续在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

  蒲县新闻办主任张鹏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两年前,由蒲县县委县政府牵头,试图以发展养殖业,来推动农民增收。他介绍,蒲县交通不便,自然资源不丰富,也没有成规模的工业,相比之下,畜牧养殖是一条致富捷径。

  张鹏回应称,蒲县此次“封山禁牧”,针对的是不符合圈养条件,占用山地的养羊户,其最终目的,是为了通过整治违规放牧,维护自然环境。

  ■ 专家说法

  先是以致富为名,鼓励农民养羊,不到两年,又以环保为名,要求农民“卖羊”。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看来,山西蒲县的这一政策变动,有朝令夕改的意味。

  “尽管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来看,出发点都是一个很正当的理由,但是两个政策之间的落差,还是显得在折腾老百姓。”汪玉凯说,无论是此前的鼓励,还是现在的限制,实际上都体现了当地政府在工作中,未能落实“执政为民”,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牺牲了政府的公信力。

  既然如此,对于蒲县政府来说,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式?汪玉凯表示,在制定这类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可行性,同时兼顾百姓利益。鉴于养羊的都是农户,收入来源单一,当地可以为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在出台这样的政策前,要考虑全面,给农户一点过渡时间,而不是这样简单粗暴地一刀切。”

  ■ 焦点

  先“养羊”后“卖羊”是否忽悠了农户?

  封山禁牧工作早在2000年已起步

  既然两年前曾经鼓励农民“养羊致富”,为何在两年后又“限期整改”?在蒲县不少农户看来,自己无疑被县里“忽悠”了。

  “不存在这种情况,说得也不是一码事。”蒲县新闻办主任张鹏告诉新京报记者,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划,蒲县全境均为“封山禁牧区”,从土地规划的角度来看,没有牧业用地或者牧草地,也就是说,蒲县并不具备放养羊群的先天条件。“但是还有不少农户随意放牧,造成植被破坏,并且造成了水土流失。”

  张鹏介绍,此次蒲县“限期卖羊”,即为了整治愈演愈烈的“违规放牧”风气。而蒲县封山禁牧工作,早在2000年就已起步。

  张鹏表示,发展畜牧业的前提是“合规”,这其中就包括遵守禁牧的规定。在他看来,由于蒲县属于吕梁山生态脆弱区,生态承载能力有限,因此自2000年以来,“禁牧”一直被忠实执行。“不是不可以养羊,是不能随意放养。”

  针对养殖户的规定是否存在“一刀切”?

  绵羊养殖户也采用放养方式破坏环境

  在当地农户提供的《关于加强封山禁牧的通告》中,有“严禁任何人在野外放牧山羊”“凡在野外放牧山羊的,每只羊处以100元的罚款,并限期变卖处理”的表述。也就是说,这一轮的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在野外放养山羊的农户。

  蒲县黑龙关镇多位牧民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在实际执行中,绵羊养殖户也被要求“限期整改”。对此,张鹏表示,之所以“一刀切”,是因为在实际生活中,绵羊养殖户也大量采用放养的方式,同样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因此,这次整治,针对的是所有不符合圈养条件,达不到养殖规定的农户。”

  养殖户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县里目前还未出台相应补偿细则

  何为“封山禁牧”?在《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中,对此定义为,“封山禁牧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划定的林地、草地等区域进行封育并禁止放养牛、羊等人工饲养的草食动物的管护措施。”该办法中也明确提出,实施“封山禁牧”,需要“坚持统筹规划、以封为主、禁牧与圈养、恢复生态和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蒲县就曾出台过封山禁牧的实施细则,里面明文规定,符合规模的圈养,政府可以在棚圈建设等方面给予适当补贴。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蒲县当地的养羊户,大部分为老弱病残人员,以此补贴家用。而当收到“限期卖羊”的通知时,不少农户甚至还没有回本。在此种情况下,农户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张鹏回应称,由于这部分农户均为“违规放牧”,因此县里目前还未就此事出台相应的补偿细则。

  与其因“违规放牧”而遭受损失,当地农户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实行圈养?一名当地农户告诉新京报记者,相比较放养,圈养成本过高,羊圈和牧草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村里的养羊户,全部都是放养的。”

  蒲县新闻办主任张鹏表示,在整治违规放牧,维护生态环境方面,当地一直很坚定。因此,“封山禁牧”会一直实行下去。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煜 实习生 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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