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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前先调解 顺义法院收案量首下降

以非诉方式解决简易纠纷省去审判程序,今年前7月收案量同比下降7%,降幅为北京各法院最大

2016年08月1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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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老百姓进法院打官司“门槛”降低了,随之带来的影响之一是法院立案量大幅增加。不过记者昨天了解到,北京顺义法院今年前7个月新收案件同比下降7%,降幅为北京各法院最大。

  记者采访获悉,顺义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简易纠纷,让一些案件在立案前及立案阶段被解决。

  现象:前7月新收案件同比下降7%

  昨天,顺义法院院长李旭辉告诉新京报记者,从近几年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看,有些纠纷的产生和解决具有乡土社会的特点,“一场官司几世仇”的观念仍然存在,老百姓发生纠纷后更愿意通过诉讼之外的途径解决。

  因此,当一些老百姓带着简易的案子到法院时,法院会先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进入立案阶段,法官可以再进行调解。

  顺义法院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该院立案先行调解数已经占到了民事案件总数的26%,平均结案时间为5天。纠纷走向的调整导致法院案件量首次出现下降,今年1至7月,该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7%,其中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2.2%。

  “法院回归到了维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本位”,据北京高院副院长朱江介绍,此前北京法院就探索立案前调解,在西城、丰台、顺义、昌平、房山五家法院试点,把交通事故、婚姻继承、物业供暖、10万元以下的买卖、借款等五类纠纷,经当事人同意,委派给进驻法院的人民调解员先行调解,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

  探因:非诉解决简易纠纷提高效率

  记者此前了解到,今年北京法院预计收案量将达65万件,审判压力前所未有。

  朱江表示,近年来北京法院审判资源紧张,“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与严重超负荷的审判压力相冲突,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审判质量和效果,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

  在案件大幅增加的背景下,顺义法院的收案量出现下降。顺义法院院长李旭辉称,以非诉方式解决简易纠纷,不但省去了审判中大量的程序性事项,通过事理法理情理进行调解,还减少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有助于弥补破损的社会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对于无法在法院外以非诉方式化解的纠纷,通过立案先行调解与速裁审判,可以直接将大量简易纠纷解决在立案阶段,大大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 案例

  法院调解拒缴物业费纠纷

  顺义法院速裁审判法官杨桂萍曾调解过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在这起案件中,业主高某购买的二手房自2009年入住后就没有交过物业费,其不交物业费的理由是屋内经常有臭味,虽然找过物业,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业主一气之下,拒缴物业费。

  今年4月,物业公司将业主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业主给付1999年至2015年期间的物业费。

  按照程序,诉调衔接中心杨桂萍法官在接到案件后,便通过电话与业主进行简单的沟通,此后法官将业主约到法院,同时通知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到庭。

  业主到庭后,详细陈述了自家房屋存在的空气污浊、房屋漏水及自己孩子有病等状况。法官则当即责令物业公司打电话派人去业主家里核实情况,确认确实存在业主所述问题后,当场对物业负责人进行批评,责令负责人对原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物业负责人立即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使业主因物业服务不及时导致所受之苦得以解决。

  问题被解决之后,业主也表示会按时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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