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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持股破冰 六次提及“严格”

国资委发布试点意见启动国企员工持股改革,要求“试点先行、从严掌握”

2016年08月2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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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两年后,国企员工持股改革终于破冰。8月18日,国资委正式发布《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将在年内启动试点,这标志着这一时隔12年的改革再次起航。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持股试点意见“严”字当头,《意见》中六次提到了严格二字。对于试点范围、参与持股人员、锁定期以及后期风险防范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国资改革专家、上海天强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认为,本次员工持股意见显示出极其谨慎的态度。而这与对国有资产流失的认识有关。但他同时表示,当前央企国企效益下滑在未来可能进一步加剧,这将推动员工持股进一步放开。

  在历史上,国企员工持股改革曾多次出现叫停与重新启动。时至今日,仍有企业表示,对员工持股仍有顾虑,推行起来难度较大。

  【焦点1】

  试点企业应是竞争性企业

  国资委坦言,实行员工持股,涉及面比较宽,操作比较复杂,需进行试点探索。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持股试点意见“严”字当头,《意见》中六次提到了严格二字。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试点条件,限制试点数量;严格审批程序,加强评价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员工持股方案;严格审核试点企业申报材料,成熟一户开展一户;严格履行有关决策和审批备案程序。

  而对于能够参与员工持股改革的企业,《意见》也作出了多项要求,比如,央企二级以上企业和各省所属一级企业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这意味着大中型国企可能无缘本次改革;再如,企业必须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这意味着能源、电信等行业国企也可能不会被确定为试点。

  对于参与持股人员,《意见》要求应当是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

  此外,本次改革在未来具体推进过程中也较为谨慎。《意见》要求,首批试点原则上在2016年内启动实施,2018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国资委称,这一规定要求员工持股试点应注重试点质量和工作进度的有机统一,不得为了片面追求数量而强行在条件不成熟的企业中开展试点,也不得一味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

  【焦点2】

  企业上市持股锁定期不少于36个月

  国资改革专家、上海天强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表示,本次员工持股意见显示出极其谨慎的态度。不仅随处可见严格二字,同时对能开展试点的企业也是筛选异常严格,推进步骤也比较慢。

  为了防范短期减持套现,《意见》要求在公司上市前已持股的员工,不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股份,并应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满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高于所持股份总数的25%。

  祝波善认为,本轮员工持股改革的谨慎与对国有资产流失的认识有关。“国有资产流失分两种,一种是制度性的流失,即由于国企员工没有积极性,导致国企效益下滑,国有资产缩水。第二种是交易性流失,即产权关系变化中,国资方面担心交易对方占了便宜。现在情况是,由于员工持股推进缓慢,导致国有资产制度性流失严重。”

  国企改革研究专家李锦表示,开展员工持股,在有效建立激励机制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很难,审慎推进改革是必要的。但是,不能过于谨慎。

  近年来,伴随着产能过剩和宏观经济下滑,国企的盈利能力持续下跌,违约事件频发。wind数据显示,在2014年至2016年7月的违约企业中,国企占到了58.2%。

  “当前央企国企效益下滑在未来可能进一步加剧,这将推动员工持股进一步放开。”祝波善称。

  【焦点3】

  定期检查员工持股企业

  谨慎的背后,是对于国有资产流失的核心关切。事实上,本次《意见》也采取多项举措试图严防死堵国有资产流失。

  除了试点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和各省级国资委选择少量企业确定外,其中最关键的是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引入员工持股,不减少国有资本存量,这意味着和以往员工持股改革产生根本区别,以往的典型方式是部分职工收购国有资产或进行持股等。

  在具体出资方式上,以货币出资为主,入股价格不得低于资产评估值,且国有股东、试点企业不得向员工无偿赠与股份,不得向持股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也不得向员工承诺年度分红回报或设置托底回购条款。

  对于员工持股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1%。意在防止国企被少数人控制。

  《意见》还要求对员工持股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试点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要求整改,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新京报记者 赵毅波

  【背景】

  员工持股多次被叫停

  新京报记者自国资委方面获得的官方解读称,在以往国企职工持股实践的历程中,有过成功的案例,但也有失败的教训。有些实施职工持股的企业,因基本原则把握不好、方案设计不合理、运作不规范等原因,甚至产生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因此实施员工持股,如操作不当,不仅达不到激励效果,而且会产生负面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上一轮国企员工持股改革主要集中于世纪之交。彼时,国企陷于大面积亏损,为激励国企高管,一些企业在员工持股上进行了尝试,主要方式是以管理层收购国企产权,期间多次出现叫停与重新启动。到2004年,舆论界爆发“郎顾之争”,即经济学家郎咸平质疑某些企业侵吞国资,并提出当时一些地方上推行的“国退民进”式的国企产权改革已步入误区,矛头直指顾雏军创办的格林柯尔集团。员工持股改革因此陷于停滞。

  国资委表示,由于实施员工持股是一项复杂而精细的制度尝试,并且我国国企所处行业较广,企业情况也各不相同,必须不断进行探索。如果不顾企业具体情况全面铺开,一味扩大范围、赶超进度,可能带来适得其反的效果。

  昨日,某国有乳企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新政目的在于激励员工,目的是好的,但其所在企业很早就对员工持股一事进行过讨论,结论是“无法推行”。谈及原因,该负责人表示,国企对员工持股的最大顾虑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所以推行起来有很大难度,企业有很多顾虑。

  另一家国有乳企员工则向新京报记者反映,其企业早在多年前便尝试过员工持股,但近几年一直对此十分慎重,“现在资本市场‘野蛮人’频出,作为上市公司及国企,员工持股政策一旦实施不好将有可能丢掉对企业的核心控制权,这也是企业较为担忧的。” 新京报记者 赵毅波 郭铁

  【他山之石】

  董明珠9亿参与员工持股

  8月19日,停盘半年的格力电器连发了35条公告。宣布拟以130亿元向珠海银隆全体21名股东收购其所持珠海银隆100%股权,同时向格力集团、格力电器推行员工持股计划,作为募集此项收购资金的一部分。

  公告显示,格力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发行对象不超过4700人,总认购股数为1.53亿股,总额23.8亿元。其中董事长董明珠、董事孟祥凯等8名高管认购不低于6754.43万份,比例约为44.19%,持股锁定期为36个月。其中董明珠个人出资9.37亿元,占员工持股比例39.5%。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这次员工持股计划中,董明珠增持数量可达到6000万股,加上之前持有的4428万股,增发完成后董明珠个人持股格力1亿股,持股数量将超过当前前海人寿第四大股东。

  不过,从目前的股权结构来看,格力电器属于国有参股公司,并不在此次国企员工持股改革的试点范畴之内。新京报记者 陈彦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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