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辩护率不超过30%,专家称律师需要反思实现高质量辩护
新京报讯 (记者王梦遥)在法庭上,律师角色因关系到当事人权利能否实现而一直受到关注。8月27日,京都刑事辩护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刑事辩护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多位业界及学界专家在会上表示,目前中国刑事案件辩护率低,改变现状需多方努力。
对于会议讨论的“有效辩护”问题,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门金玲认为:“只要把应尽义务都尽到,已经提出的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都提到,这就是一个有效的辩护。这个有效辩护再提升一点,就是律师的方式,怎么说服法官的问题。我们对价值有一个误区,我们认为刑事辩护律师的价值就在把冤案都推翻了,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们的价值就在于过程中监督的公权力没有去胡乱地行使。”
多专家称刑事案件辩护率低于30%
黄太云曾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他表示,过去刑事案件的辩护率大概只有20%到30%,2012年刑诉法修改后,明确了在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地位、职责作用等,也把法律援助的阶段提前了,范围也扩大了,但遗憾的是,刑事辩护率并没有明显的提高,大概不超过30%,“我们到底下去调研,除了过去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还有新三难,证人出庭难、非法证据排除难、职务犯罪调查难,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律师怎么能有效辩护?”
对于刑事案件辩护率低的问题,曾在最高法刑五庭任职庭长的高贵君也深有体会,“我在法院工作过多年,对于刑事案件我总的感觉,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还是很少,现在很多刑事案件是没有辩护的,死刑案件是要求获得辩护,但是其他案件很多是没有的。即使有辩护的,真正能做到有效辩护的也不多。”
对于律师辩护不尽如人意的另一表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提到了无罪辩护率,今年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各级法院仅有1000余人被判无罪,而与这个无罪判决数字相比,最高法公布的2015年新收刑事一审案件超过110万件。
办案人员首先要树立辩护理念
对于业界和学界专家提到的刑事案件辩护率低、有效辩护难实现的问题,业界律师和专家们也从多个角度给出建议,其中首要解决的问题是“有辩护”。
黄太云表示,要提高侦查阶段的辩护率,首先是我们的办案机关、公检法的办案人员心里要知道,辩护是公民获得人权保障的一个基本的权利,不是谁可以赐予或者拒绝的,理念如果不深入到办案机关里面人的心里,问题要解决恐怕比较缓慢。
京都律所高级合伙人邹佳铭称,对辩护有效性的期待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要有这种制度的司法实践环境,“作为一个律师,我的体会是当一个刑辩律师在法庭上拿起法律做武器的时候,他对这个‘产品’最后的质量得不到任何收益,律师是不会去钻研法律的。”
此外,律师也要“会辩护”。最高法刑五庭原庭长高贵君称,从实际工作来看,“有的案件在庭审当中,律师就没有辩护,有的可能就交两页纸;真正能够做到律师介入之后,根据被告人提供的一些线索去调查取证,然后到法院来反映辩护情况的不是特别多。”
多位律师和专家都表示,律师本身也需要反思,如何实现高质量辩护,“既然法律赋予了律师权利,就应该尽所有努力去做”,“今天的辩护形态走向多元化,辩护阶段逐渐前置到侦查、起诉和审判前阶段,出现了大量妥协性辩护的形态,需要律师去沟通、协商、谈判、妥协,维护客户的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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