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 实习生杨砺)新京报记者8月29日获悉,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此前对北京晁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晁田文化)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其存在偷税等涉税违法行为,涉及税额共计42.14万元。
2015年3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晁田文化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发现晁田文化在2013年4月,从北京何世天成商贸有限公司取得25份虚开的北京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247.86万元,税额42.14万元。晁田文化已将上述25份问题发票进行认证并抵扣进项税款,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共计42.14万元,相应成本均已在当年结转。
税务部门依法对晁田文化进行处理,将25份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作进项转出处理,补缴增值税42.14万元。取得虚开发票对应的成本,不予税前列支,调增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47.86万元,弥补亏损后,2013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58.09万元;对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的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该公司利用虚开发票抵扣税款、虚列支出的行为,认定为偷税并处以1倍罚款100.22万元。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