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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7个自贸试验区 内陆省份占5个

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设自贸试验区;我国自贸试验区数量增至11个

2016年09月01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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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沙璐)据新华社消息,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接受专访时表示,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基础上,我国将再增加七个自贸试验区,分别是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至此,我国自贸试验区数量扩展到11个。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与此前设立的四个自贸试验区不同的是,这次新增加的7个地区大多为内陆省份,只有辽宁和浙江为沿海地区。

  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试点探索新航程

  高虎城在接受专访时表示,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的成效,彰显了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田作用。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这代表着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试点探索的新航程。

  不过,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王军认为,以后自贸区的范围有可能继续扩大,但应该不会无限制地增加成为一个普惠的政策。未来一段时间内也不会有太密集的公布,因为要考虑到试点的效果和可复制的经验取得情况,前两次公布中间间隔大概在一到两年,应该不会太快公布第四批。这次选择这个时点公布,一是之前准备工作已经很充分,同时G20峰会马上召开,可以展现我们更加开放的姿态。

  上海是最早成为自贸试验区的地区,2013年8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9月份,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5年,自贸试验区范围扩大到广东、天津、福建三地。当年4月,国务院批准了这些地区的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

  豫陕自贸试验区建设围绕“一带一路”

  据高虎城介绍,新设的7个自贸试验区,将继续依托现有经国务院批准的新区、园区,继续紧扣制度创新这一核心,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目前,新设7个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方案尚未公布,不过据高虎城介绍的情况看,每个自贸区都各有不同的功能定位,总体看,基本与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

  王军表示,之前四个自贸区都是沿海地区,这次既有沿海又有内陆,可能是兼顾中西部地区开放的需要。自贸区的选择需要考虑到地区分布均衡和代表性,东中西部以及沿海内陆都要兼顾到;同时,还会考虑试验和本地发展的需要情况,每个地方都有试验的重点。

  辽宁和浙江都为沿海省份,但定位有明显不同。辽宁主要是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结构调整,着力打造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而浙江则落实中央关于“探索建设舟山自由贸易港区”的要求,就推动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提升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进行探索。

  河南和陕西的发展方向均与“一带一路”有关。河南省是着力建设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陕西省是打造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探索内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新模式。

  重庆和四川都是西南地区的重要省份,重庆市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发挥重庆战略支点和连接点重要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带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四川省主要是落实中央关于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以及建设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的要求,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实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

  湖北省作为中部地区重要省份,主要发挥其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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