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某村干部因准大学生未拆迁,拒绝在其助学金申领调查表上签字;律师指村干部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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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把那个视频发到网上了?”8月30日下午,准大学生周晓情接到了母亲周君(化名)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母亲劈头就问。
周君口中的视频,拍摄于此前一天上午,山东郯城县李庄镇李庄二村。当天,周晓情握着一份国家助学金申领调查表,去找村干部签字。在村办公室内,一名干部以“未按时拆迁”为由,当场拒绝了签字,并称“拆迁跟什么都挂钩”。
不拆迁就不给助学金申领调查表签字?该事件随即引发舆论热议。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李庄镇一名孙姓宣传委员称,当地已就此事成立调查组,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处理。
律师称,村干部做法涉嫌滥用职权。昨日,周晓情表示,《调查表》已由李庄镇民政工作人员盖章。
事件
不拆迁就不签字
8月29日,时已深夜,准大学生周晓情还是睡不着。一番辗转反侧后,她打开了微博,将一段视频上传。
在这段时长2分03秒的视频中,一名身穿格子衬衣的中年男子从大厅走到一间办公室内,一路上与身后的两名女子争执,语气相当强硬。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于“为何不在国家助学金申领调查表上签字”。该名中年男子反复表示“这与拆迁挂钩”,并称,“拆迁跟什么都挂钩”。
视频中的女子,便是19岁的周晓情和她母亲周君。在今年的高考中,周晓情以400多分的成绩,被临沂市一家高职院校录取。在录取通知书夹页内,有一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这份调查表是新生申领国家助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周晓情表示,学生个人填写完成后,需要经户籍所在地的主管部门核实并盖章,开学后交到学校。
8月29日上午,她跟母亲和外公一起,来到李庄二村村部。在提出签字盖章需求后,办公室内一名中年男子以“未拆迁”为由当场拒绝,并反复称“不签拆迁协议就不在调查表上签字”。
随后,周晓情悄悄打开手机,将这一幕录了下来。
进展
涉事村干部已被处理
周君称,村干部口中的“拆迁”,指的是自家位于李庄二村的一处瓦房。“房子建于上世纪80年代,所有权属于我父母,目前也是老两口住。由于对赔偿方案不满意,一直没有与村里签订协议”。
8月30日,李庄镇政府发布的一份《关于李庄镇周晓情申请贫困生助学金事情的情况说明》提到,拒绝为周晓情签字,是因为村负责人认为其家庭收入,足以支付周晓情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不符合申请贫困助学金条件,与拆迁无关。
对此,周君予以否认。她表示,家庭的全部收入来源,系自己在李庄镇上摆摊,售卖日用百货。而平日里,周晓情由自己一人抚养,生活压力很大。“这样的家境,完全够格申请贫困生助学金”。
此外,李庄镇一名孙姓宣传委员称,视频中的中年男子,并非“村主任”,而是村里的“临时负责人”。事发后,由于该负责人“工作态度不端正”,已经对其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讨。此外,镇政府就此事成立了调查组,同时责成民政部门做详细了解,“确保实事求是地办理此项业务。”
昨日下午,周晓情告诉新京报记者,经过协调,李庄镇负责民政工作的综合服务中心已在调查表上盖章。
■ 视频对话(部分)
周君:为什么不给开(指不在助学金申领调查表上签字)?
村干部:你为什么不来签字拆迁?
周君:这个跟拆迁不是一回事。
村干部:这个跟拆迁挂钩!
周晓情:它(助学金)由学校来申报,由国家给发。
村干部:那你等等,等办完事再说吧。
周君:这个跟拆迁又不是一回事。
周晓情:你只要签上字就能盖章。
周君:学生马上就开学了。
村干部:拆迁跟什么挂钩?跟什么都挂钩!
周晓情:拆迁本来就不合理,不能和我这个挂钩。
村干部(拍桌):谁说不合理!人家都好说,就你家不合适啊?
周君:那这个怎么办啊?
村干部:不办。
周晓情:就是说我这个助学金你不给签字是吧?
村干部:不给签,你要打12345你打,过一会儿就打,使劲打。
追问1
助学金申领须村干部盖章?
也可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若基层主管部门不签字盖章,学生无法申领
周晓情填写《调查表》后找村干部签字遭拒,最终由李庄镇负责民政工作的综合服务中心盖章。助学金申领程序如何?
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国家助学金的主要用途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申领的基本条件,除了对品德的要求外,还需符合“家庭经济困难”的要求。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每年9月30日前,高等院校学生向学校提出助学金申请,并递交申请表。高校结合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在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南京一所高校负责学生工作的教师称,周晓情手中的调查表,是助学金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除了由其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外,也可由当地民政部门盖章。“一般来说家庭条件是非常重要的标准,调查表正好反映了学生的家庭状况,如果基层主管部门不给她签字盖章,那么,她不可能申领到助学金。”
追问2
村干部做法该如何担责?
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学生提供与申请无关的材料;律师称涉嫌滥用职权
村干部以拆迁为由,拒绝在周晓情的《调查表》上签字,这一做法应该如何担责?
去年7月份,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央行和银监会,共同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提出,各经办机构要“简化手续,不得要求学生提供与申请无关的材料。”
新京报记者以学生的身份,咨询了教育部“高校学生资助热线”。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如果在申领国家助学金过程中,经办人员以申请材料以外的理由,对申请人提出责难的,可向其上级部门投诉。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周晓情事件中,由于村干部的“纠缠”,导致其申请材料迟迟不能办好,这样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但由于村委会系村民自治组织,并非行政机关,因此,该名村干部不涉及渎职等其他情形。
王永杰建议,除了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申诉外,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周晓情还可对这位村干部提出罢免,在村民会议通过后生效。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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