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论风生
一旦公共空间直播缺乏自律和他律机制,呈泛滥之势,必将用一种更加直观的形式将个人信息暴露于网络之上。
9月1日,某直播平台上,身穿校服的高三女生王芳(化名)直播开学情况,对此,校方表示,已与学生约谈并进行劝导,不支持学生在校使用直播功能。
从画面看,王芳从操场上同学们课间娱乐的场景,一路播到教室内在做功课的同学,视频中学生均穿着标有“天津市瑞景中学”字样的校服。
这实际上将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的点滴搬到了公众平台上,虽然学生身处公开场所,但因未经学生的同意,让不知情者入镜,属于偷拍偷录,王芳的行为涉嫌侵犯学生的名誉和隐私权,这些情景被传播出去,谁也不敢保证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正是因为考虑到这样的行为会涉嫌侵犯隐私,直播平台都要在公约和条款上,详细说明用户协议和使用规范,一般都会有“不得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的要求。据此,王芳直播开学不符合平台的规定,本应不准播出,只是平台没有尽到审核义务,让这样的直播随意上传。
退一步讲,在进行新闻报道时,如需拍摄学生上课及课间一举一动,除非是一扫而过的镜头,否则针对这些未成年人的特写镜头,要使用马赛克处理技术,避免学生的隐私被公之于众,王芳的直播却未作任何处理。
更何况王芳将直播开学放到直播平台上,涉嫌商业行为。因为在直播平台上,网友给主播送一些虚拟礼品,而这些礼品可以兑换提现。如果是这样,王芳实际上是卖老师、学生的隐私赚钱,属于不正当得利。
再有,直播开学,还可能扰乱学校或课堂秩序,因为一旦有同学发现自己被偷拍,会因反感、害怕而进行阻止,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冲突,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无论从哪个方面讲,这样的直播都不妥当。不过,通过该案例,我们更需反思的是,直播的边界在哪里?过去,我们可能更多地关注主播在私人空间直播时,潜在的淫秽色情和暴力内容。但随着直播越来越多地进入公开场合,会涉及他人名誉、隐私,这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
从徐玉玉案我们发现,目前个人的信息泄露主要以文字和图片等方式为主,可一旦公共空间直播缺乏自律和他律机制,呈泛滥之势,必将用一种更加直观的形式将个人信息暴露于网络之上,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只是目前造成的后果还未集中爆发出来罢了。
直播不是法外之地,近两年直播发展很快,被视为“蓝海”、“风口”,我们仅靠逐利的平台“内部规定”和主播自律,肯定形同虚设。要想让这个“互联网+”的行业健康发展,必须要促使其恪守法律底线和社会公序良俗底线,而当务之急,是在国家层面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不要等到问题很严重了才亡羊补牢。
□廖保平(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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