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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副中心试点建设多代共住适老社区

现有社区改造须考虑无障碍设施建设,目前已有国企利用房屋土地资源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2016年09月07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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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黄颖)实现居家养老离不开住房保障,昨日市人大召开“养老设施建设”专题座谈会上,有关部门透露,既有社区改造必须融入无障碍设施设计,新建房屋养老设施要与住宅同步交付。同时,北京城市副中心也将试点建设新型适老社区。

  另外,已有部分北京市属国企也利用存量房屋土地资源,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适老社区能实现多代共住、医养结合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深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试点、推动中心城区人口疏解等工作要求,明确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试点建设新型适老社区,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范畴。

  该负责人说,这类社区将能实现职住一体、多代共住、医养结合、持续照料。

  小区改造考虑无障碍设施配置

  对于既有小区改造,市住建委也明确,要将无障碍设计融入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总体设计方案之中。

  该负责人说,目前通过对楼房楼门入口坡化、楼门入口坡道加装扶手,对原有小区公共区域道路增设、改造缘石坡道,对绿地、花园、建设场所等社区公共空间入口坡化等措施,均可显著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 将为国企参与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新建、改建小区的同时,北京市也在盘活市属国企房屋资源,参与养老设施建设。

  该负责人说,相关部门在养老设施项目建设的控规调整,对现状项目改造的土地用途调整和登记验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探索研究政府专项补贴方式支持养老服务。

  ■ 追访

  国企房屋开办养老机构,有何难点?

  原有房屋及土地性质难以变更

  昨日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国企参与全市养老服务,面临着项目建设上的问题,“对于原址改造项目,原有房屋及土地性质难以变更”。

  他说,改造工程完成后,经营登记注册、消防验收等难以进行,企业获得养老运营资质比较困难;对于新建项目,大部分的土地需要改变性质,土地出让成本大,对于微利的养老企业来说难以承受。

  此外还有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问题,部分市属国企的产业规划中不涉及养老服务产业或不具备独立运营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能力,因此,一般做法是将自持物业资源出租给民营的养老机构参与养老服务工作,但养老经营的租金收益与周边其他行业的租金收益差别较大。

  新建、改建适老项目,有无政策优惠?

  政府无偿将公有设施提供运营

  昨日,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政策,政府无偿将公有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和企业管理运营。

  据介绍,为规范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设施,确保配套养老设施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目前国土部门已经将配建养老设施类型等一并作为土地上市交易、划拨或协议出让的前提条件。对于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设施建设,也会有一些优惠措施。

  至于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实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做变更。

  ■ 相关新闻

  10家国企提供床位2377张

  昨日,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经有部分市属国企参与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例如,有国企在望京北路澳洲洲康都小区试点开办了一家集社区养老、居家养老为―体的驿站式养老设施,建筑面积460平方米,设置23张养老床位,主要定位于服务社区周边3公里内需要全日护理或白天托管的自理、半自理老人及康复需求的老人。

  目前,该企业正探索在其他地区复制推广该模式。

  此外,国资公司、北控集团等10家国企的34个项目参与全市养老机构建设,目前已有15个项目投入运营,提供床位237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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