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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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副院长敲诈市委书记,不是天方夜谭

2016年09月08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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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一个职权在下的法院副院长敲诈市、县委书记可以屡屡得手,原因就在于他们不能做到依法行政,清白为官。

  通过发送威胁短信、寄送控告信、到北京上访等手段,河南舞钢市法院副院长王某伙同他人对时任舞钢市市委书记祝某,舞阳县县委书记秦某、县长刘某等政府官员实施敲诈勒索,金额达410万元。

  这事说起来像是天方夜谭,一个职权在下的官员敲诈职权在上的官员,居然得逞。可细细辨析,真没有什么可惊诧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自身的软肋被人拿定了,哪怕位高权重,关键时候也不得不低头,因为低头一定是权衡利弊之后最优的选择。

  在王某敲诈原市委书记祝某一事中,起因是当地市国土资源局曾挂牌出让一块土地,王某的“代言人”参与了竞拍。但此后国土资源局又中止了土地的挂牌出让,并退还了保证金。深谙法律的王某知道,这是政府的违约行为,可以通过法律索赔。但王某却是指使其“代言人”经常发威胁短信给祝某,并以向上级部门举报相威胁。

  显然,如果通过打官司,虽然可能赢,但却耗时耗力,也未必能像敲诈得来的260万多。而之所以敲诈有效,则是在土地拍卖事情上,国土资源局行政行为经不起法律法规的检验,留下了别人可以利用的把柄。

  而王某之所以剑指原市委书记祝某,显然其认为祝某与此事脱不了干系,并且拿到可靠证据。祝某身为一市之书记,却毫无底气,任由他人摆布,乖乖接受被敲诈,这样的事实也告诉我们,祝某在当中或许存在某些问题。要么参与了决策,害怕承担“领导责任”,要么是“湿手沾满面粉”,擦也擦不干净,只好花钱摆平,求个平安。事实上,祝某在今年年初,已经被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无期徒刑。

  而在王某敲诈原县委书记秦某、原县长刘某一事上,之所以得逞则是完全拿捏到他们的痛处。该县在拆迁征地过程中,遇到拒绝领取土地补偿款的某村民,王某就一面安排该村民及“群众演员”到北京上访,制造社会影响;一面授意该村民给秦某、刘某发威胁短信,于是两人也乖乖就范。

  该县原县委书记、县长被捏到的痛处或许是信访“一票否决”,即只要本辖区内出现越级上访或非正常群体上访,上级信访部门登记访量大或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况,该单位所有工作就被一票否决,对责任单位领导“不提拔、不重用”,甚至追究其领导责任。与之相比,显然被敲诈150万元也就算不了什么。当然,也不排除被敲诈的原县委书记在拆迁中存在其他的利益关系。

  俗话说,“为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一些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在遭遇此类敲诈行为时,往往有口难言,被迫接受,不能通过法律武器解决问题。这也就难怪该副院长可以肆无忌惮地实施敲诈,并且屡屡得手。被敲诈的官员要是能依法行政,不做违法决策,同时又守住底线,清白为官,谁敢对你敲诈勒索?

  这个事情看似荒诞,却又是一则寓言。近年来,有太多看上去不像贪官的官员落马,有些人说实话口碑还不错。除了贪腐等问题之外,或许,这个故事也呈现了当前一些地方官场的生态,揭示了一些官员堕落的另类轨迹。只要你有违法、违纪的把柄被人家抓住了,只能任人宰割,或者被敲诈,或者被拖入更大的腐败漩涡,最终万劫不复。

  □廖保平(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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