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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报瓦斯爆炸事故 湖北阳新原县委书记被查

事故致3人死亡,迟报事故76小时;另有包括县长在内的19名党员干部受到处理

2016年09月08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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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致3人死亡,湖北省阳新县委县政府却迟报事故76小时。据湖北省黄石市纪委监察局近日通报,20名党员干部受到处理。

  据通报,今年4月15日10时,阳新县洋港镇非法小煤窑——协泰井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9万元。事故发生后,协泰井蓄意瞒报事故,阳新县委县政府迟报事故76小时。经调查认定,阳新县洋港镇“4·15”较大瓦斯事故是一起严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查明,协泰井属应关闭矿井,未取得任何证照,长期非法生产经营,长期危险开采,且安全管理混乱。阳新县、洋港镇党委政府、国土、安监等部门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协泰井非法生产、违法开采长期存在,直至事故发生。

  阳新县时任县委书记童金波接到关于“4·15”较大瓦斯事故的报告后,指示待事故情况查明后再上报,致事故迟报76小时,涉嫌违反组织纪律。童金波已被免去县委书记职务,目前正接受黄石市纪委立案调查。

  阳新县县长王建华因对全县非法小煤窑打击取缔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被责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于履责不力,阳新县副县长杨永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阳新县委常委、副县长梅向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阳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姜超被责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记者了解到,此次事故发生后,当地共有20名党员干部受到处理,其中1人被公安机关逮捕,5人被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1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除20名党员干部之外,包括矿主在内的3名承包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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