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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卖尸“配阴婚”陋习为何沦为罪恶

2016年09月09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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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甘肃一男子从2016年4月2日到13日涉嫌杀害两名妇女,并将尸体卖到陕北配阴婚从中赚钱,目前,涉案嫌疑人马崇华已被批准逮捕,警方正就此案展开调查。

  如果不是今年4月19日吴起交警的临检,拦下了一辆甘M牌照的汽车,恐怕谁也料想不到,“配阴婚”竟然已经演变成了如此罪恶的生意。“配阴婚”其实在陕北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过程:许久之前由死者家属互相接洽“谈婚论嫁”,而后有人出于利益考虑疯狂掘墓盗卖尸体“配阴婚”,最终演变为杀人“配阴婚”,陋习就这样一步一步演变为罪恶。

  2011年,陕北延川县农民庞新明伙同多人,在短短四个月内连续盗掘女尸10具,将尸体卖到陕北、山西等地“配阴婚”。这般疯狂作案,获得的利润惊人,事发后受到的惩处又只有短短两年八个月,可谓高收益低风险,那些不法之徒谁不跃跃欲试?

  阴婚发轫于汉代之前的陋习,从《周礼》开始就“禁迁葬与嫁殇者”,及至宋代蔚然成风。可是,无论传承多久,陋习还是陋习,不能因为是传统就对其坐视不理,眼看着“杀人配阴婚”已经出现,此时不严肃整治还待何时?

  在“配阴婚”面前,死者为大是一句空话,敬畏生命是一句空话,不管是将死之人,还是已死之人,抑或是早已埋入黄土中的尸体,乃至活人,都成了可以冷漠换取“彩礼”的货物。呜呼哀哉。

  我始终觉得,如果之前“配阴婚”还勉强能称之为陋习的话,那么在今天,“配阴婚”已经成了不折不扣的罪恶了,不可饶恕。

  □曹旭刚(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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