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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工作制”损害员工权益

2016年09月16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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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互联网公司盛行的加班文化,反映了领导层急功近利的心态和对利润的过分追求。

  近日,有消息曝出58同城要求全部员工都采用“996工作制”,并且没有任何补贴,许多58同城的员工“围攻”总裁姚劲波的微博,纷纷发表愤怒的评论。

  “996工作制”让人们意识到,互联网公司虽然新潮,但它首先是“公司”,而公司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始终存在张力。即使是代表着未来企业发展趋势的互联网公司,也难以消弭这样的矛盾。“996工作制”的流行,让人们担忧,企业和劳动者难道就不能“友好地在一起”吗?企业要发展,要应对非常时期,但是劳动者的权益,也应当受到保障。

  据说相关互联网企业试图用“996工作制”来逼走一些员工,减少裁员成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企业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因此,用“996工作制”逼走员工,节约裁员成本的做法是行不通的。“996工作制”损害员工权益,至于强制性的“996工作制”,更是违反了法律。

  有观点认为,强制性的“996工作制”固然不可取,但是只要是自愿性的“996工作制”,就应该允许。因为员工可以通过加班,获得法律规定的较高加班报酬,而有些员工是愿意这样做的。这种观点忽视了,实际上一个优秀的企业,完全可以在正常的工作制内,给予员工丰厚的报酬,不需要员工拼死拼活地加班。在行业中领先的互联网公司,基本都有实力给予员工丰厚的报酬,而不需要员工付出太长的加班时间。

  长时间的加班,极大地伤害了员工的心理和精神,使员工无法长时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这对那些想成为百年老店的互联网公司,也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情。并且,长时间加班破坏了员工正常的生活节奏,给他们的亲人也造成了伤害。

  互联网公司需要培育健康、快乐的工作状态,如此员工才能够有创造力。“996工作制”的出现,是国内互联网企业加班文化的体现,反映了领导层急功近利的心态和对利润的过分追求。一家真正有未来的互联网企业,除了给领导层创造价值,也应该给员工创造价值。而这种价值,不仅仅是丰厚的薪水,也包括健康的工作状态。

  □叶竹盛(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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