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8:经济新闻·速读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B08:经济新闻·速读
上一篇  下一篇

营改增后 信息管税要跟上

2016年09月20日 星期二 新京报
分享:

  随着5月1日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地税机关征收的第一大税种“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这也意味着“以票控税”的征管模式发生重大改变。目前,营业税的管理处于扫尾阶段,地税机关如何对营改增之前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管控,在过渡期内做好衔接工作,实现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的转变,保证国家税款的应收尽收,需要我们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和信息利用水平。

  近两年来,股票市场异常活跃,不少投资公司利用闲置资金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获利,这些经济行为在营改增之前是否按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对税务机关的后续风险管理提出了挑战。海淀区地方税务局通过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对16户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的企业进行了约谈,查补税款15000余万元,加收滞纳金300万元。

  国地税合作加强信息采集。如何获取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先期筛选存在投资转让行为的企业名单尤为重要,这需要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入手。按照企业经营范围不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分别由国税局和地税局征管。为了获取海淀区管辖企业的全面信息,海淀地税局积极与区国税局进行沟通,获取企业在国税申报的企业所得税信息,尤其是重点报表的相关信息,实现了资源共享。投资转让行为的主要信息体现在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两张附表中,据此,我们初步筛选出存在“处置投资”企业的名单。

  提高互联网平台利用水平。获取名单后,如何分离出哪些企业存在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又成难题。税务人员想到了互联网平台,上市公司的股东信息可以在此进行查询。利用“仓位在线”信息网,将筛选出来的企业名单逐个录入,在“查询持仓情况”模块查询。通过该模块,企业购买股票的名称、持股数、持股比例、增减仓的情况一目了然,从中获取了企业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名称、数量、减持时间等信息,为下一步对企业的约谈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依法履职征收税款。经过上述两次详细的筛选,税务人员查询出16户企业存在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对这些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在约谈中,发现部分企业在计算税额时还存在一些误区,比如对非金融机构是不是金融商品转让的纳税义务人有疑问,对买入价、卖出价、股息、红利的理解不透彻,税务人员以例题的形式讲解了政策,要求企业对2014年、2015年的减持上市公司股票应缴纳营业税的情况进行自查。地税机关对自查报告严格把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与互联网获取的信息进行比对,防止企业虚报瞒报;对自查报告中的逻辑关系进行验算,认真核实企业补税金额的正确性。

  营改增后,“信息管税”势在必行。地税机关必须树立税收风险意识,提高获取、利用信息的能力。在信息采集上,主动加强与国税机关的合作,提高数据交换的效率和频率,提升利用互联网平台查询涉税信息的能力;在信息的处理上,加强不同报表的横向比较,以负责的态度挖掘逻辑关联,查找涉税信息风险点;在信息的运用上,要有理有度,对于营业税的追缴要严格依照追征期限进行。地税机关要积极适应税收征管改革现代化的要求,努力探索转变工作方式和重点,提高税款征收率,防止国家税款的流失。

  (刘涛 单荣艳 万利娟)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