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扣押旅行社财产并传唤法人代表;出境游保证金应以资金托管方式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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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北京市民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收取54名游客500万元保证金后不退还,被朝阳法院判决败诉。昨日上午,法官赴该旅行社强制执行,扣押了涉及财务流向的电脑、票据、POS机,并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传唤。
当天,新京报记者跟随法官来到位于新恒基大厦八层的这家旅行社,留守此处的工作人员均称什么也不知道。
随法官执行的还有一些胜诉的游客。游客战女士说,去年7月中旬,她和丈夫收到短信,称这家旅行社合作欧洲四国游俩人只需交15880元。游客们称,报名时均被告知,为防止旅游途中脱团,每人要交5万元的旅游保证金。
“旅行回来后,保证金就赖着不退”,游客们称,一直拖到去年年底,该旅行社因资金链断裂被查封。
游客们起诉后,朝阳法院今年7月22日判决:被告旅行社给付54名游客保证金5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旅行社未按判决确定的时间给付原告保证金,54名游客申请强制执行。
朝阳法院执行一庭法官杜玉勇说,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来法院谈话未果,其名下也无车辆、存款、房屋等财产信息。后来发现该旅行社搬到了新恒基大厦现在的地方。
杜玉勇介绍,经调查发现该旅行社资金已被其他法院冻结100余万,法官从出纳处将涉及财务流向的电脑、票据、POS机扣押,用于了解财物保证金走向和公司财产状况。同时,执法法官电话联系到旅行社法人代表,“对方说公司现在是停滞状态,也在通过努力起死回生”,杜玉勇说,法院传唤该法人代表到法院面谈,并视面谈情况决定是否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 提示
出国旅游慎交保证金
去年12月,国家旅游局出台《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要立即部署本地出境社、经营出境业务的旅行社分社及出境社设立的服务网点,开展对出境游保证金收取情况的自查清理。首次明确出境游保证金一律应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收取,不得以现金方式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保证金,不得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个人账号。
法官提醒,国庆节十一长假即将到来,市民出行选择旅行社一定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其次,保证金尽量不要直接交给旅行社,应该交给第三方担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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