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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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25亿租房办公,有些疑点待解

2016年09月25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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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花1.25亿元租房20年,这些租金足以买下所租房产。”据澎湃新闻报道,日前有昆明市民质疑,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钱多任性,偏租就不买”,而其租房用于办公未经过政府采购的招投标程序,所租房屋是昆明市市级保障房工程泽惠园小区的商业配套用房。

  花上1.25亿元却宁租不买,这看似不合理,相关人士却有着充足的解释——“这属于市场行为;租金是以合规性资金列支,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为何最终租金高于售价不好置评。”也就是说,租赁关系手续合乎程序。但用租金高于售价的方式获得办公用房,确实不符合“理性经济人”思维,因为不合算:最简单的理解,租,产权还是人家的;买,产权则归自己。

  这“不好置评”的背后,公众担心的是里面可能有“猫腻”。尽管涉事管理处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只要这“合规性资金”有财政性资金,那未经过政府采购程序显然是违法的。其次,保障性住房的生活配套设施用地变成事业单位办公场地,看上去,也确实有“与己方便,与人不便”之嫌。希望有关方面对此做出更充分的说明和回应,以释公众之疑。

  □杨玉龙(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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