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2:社论·来论
上一篇  下一篇

“禁涨期”成“备涨期”,景区公益属性何在?

2016年10月04日 星期二 新京报
分享:

  ■ 来论

  国家发改委、国家旅游局去年9月下发通知,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其间,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景区门票价格方案。但是,有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全国超过10个省份的景区今年以来启动门票调价程序或已提出调价意向,“禁涨期”沦为多地景区的“备涨期”。一些景区听证会还存在新设“园中园”变相涨价、公示期“缩水”、超幅度涨价等涉嫌违规行为。

  国庆长假正在进行时,全国超过10个省份的景区就准备涨价,这对于广大游客来说,无疑是一条添堵的坏消息。

  从景区的地位与归属来看,不少景区是大自然的恩赐,有的还是著名文化遗产,是国人共享的名胜财富。地方只是这些公共景区的管理者,并非所有者。既然是公共景区与文化遗产,就应具有公益属性与社会功能,不能单纯以门票论价值,陷入无休止涨价的误区。而且景区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不仅像自来水、天然气那样牵涉到当地民众的利益,还直接影响外地游客利益。而按行业惯例,景区往往会出台多种优惠措施补偿当地游客,比如门票打折,推出月票、年票等等。受门票涨价影响较小的群体参与价格决策,而真正要多掏腰包的外地游客却被排除在听证会之外,景区与地方关门涨价,难言公平。

  旅游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吃、住、游、娱、行、购”等六大旅游要素中,门票只是旅游经济的一个环节。景区门票价格低廉或者不卖门票,将大大提升景区周边人气,带动周边酒店、餐饮、购物、娱乐等多重利好。从促进旅游消费、拉动旅游经济的角度讲,门票优惠不仅不会亏本,还可以为景区赢得公益美名。比如杭州西湖免费开放虽然减少了门票收入,但是拉动了地方综合旅游经济,赢得游客青睐,根本无损旅游经济效益。从长远来看,景区只顾眼前利益,争相涨价,吓跑游客,实际上是得不偿失。

  地方政府要增加对公共景区的财政投入,摆脱“门票经济”依赖,不能拿公共景区当摇钱树。相关部门也要对哪些景区属于公益景区,哪些是商业景点,做出明确界定,把景区门票列入民生价格监督体系,建立合理的景区定价制度,遏制景区随意涨价。

  □叶祝颐(教师)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