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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靓号可拍卖,收费去向是关键

2016年10月09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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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车牌靓号竞价本身无原罪,关键是其用途和监管要以看得见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据澎湃新闻报道,自10月8日起,深圳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版机动车选号软件,备选号码将随机产生。深圳实施两年多的“靓号”竞价规则,自此正式取消,当地官方回应称此举是为 了“提高市民获得感”。

  车牌靓号竞价,并非什么新鲜事。自1992年7月上海市首次试行“Z”牌照吉祥号拍卖、没多久被公安部全面叫停,此后,广东、浙江、河南、海南、吉林等多地陆续采取竞拍靓号的措施。但从无到有的地方多,像深圳这样从有到取消的,确实罕见。

  不少人认为深圳此举是种进步,在他们看来,含“6”“8”和连号等寓示吉祥的靓号也属于公共资源,应该像普通号那样随机发放,搞价高者得,是人为制造不公。但公平不是要吃大锅饭式平等,而是要在手段优化中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在少数车牌号因含好意头而成为社会稀缺资源后,它其实就已有了“寓意溢价”,接入竞价之类的市场化资源配置手段,是较优规则,这既能用市场方式而非靓号私相授受的寻租模式,去满足部分人对特定号码资源的诉求,也能用增加的收入从事更多的公共事业。在香港,政府拍卖车牌靓号就是公开的通行原则,像香港英皇老总杨受成1994年就曾为其“9”号车牌耗费1300万港元。靓号成“土豪专享”,听上去让人难以接受,可“靓号费”若最终用之于公众,那也是好事。

  关键是“靓号费”用在哪。在香港,香港运输署会把拍卖靓号的收入拨给港府奖券管理局,用于慈善和扶贫事业,并定期向社会公开,这也增加了其信服度。而在内地率先实行车牌靓号拍卖的广东,2006年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就规定,机动车号牌号码拍卖,应经地级市以上政府批准后实行,拍卖所得款项全部纳入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深圳2014年搞车牌靓号竞价时也明确,竞拍所得收入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管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建设和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不足。

  虽然内地实行车牌(含靓号)拍卖的地方都明确,拍卖所得直接进入财政或用作特定基金,可绝大多数地方都未公开过这笔资金的运作、支出情况,这笔钱的具体用途在哪,对其的监管举措有哪些,这些原本透明的信息都成了密室操作。即便有透明的,也未按预期将资金用到实处,像广州,在《广州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细则》实施前,其几亿元的小汽车车牌拍卖总收入除却成本支出外,基本上未激活。

  公开“靓号费去哪了”,是支撑车牌靓号拍卖合理性的核心凭依。可很多地方非但没做到这点,还连靓号拍卖的基本决策程序都不遵守,比如前不久媒体曝光的陕西安康“靓号费”事件,既未经省级政府批准,也未搞竞价,而是根据当地财政部门一纸会议纪要就自主“定价”收取,这想不引发质疑都难。

  车牌靓号竞价本身无原罪,深圳在车牌进入普遍有偿使用阶段后取消“靓号竞价”,不足以证伪其必要性,但其存在的前提是,那些待价而沽的车牌靓号拍卖所得,那些“天价车牌纪录”不断被刷新之下的靓号费,必须用之于公众,其用途和监管也要以看得见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而不能总让这笔钱多少成谜、去向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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