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4S店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自称服务顾问,成为“法定代表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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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的一家4S店一夜之间消失,让十数名刚交了购车款的消费者们傻了眼。昨天上午,其中14名消费者状告北京京信永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信永达公司)索要购车款的案件在通州法院审理。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则在法庭“喊冤”,称自己被冒名当了“法定代表人”。新京报记者 刘洋
客户取车遭遇人去楼空
“交了钱,办了贷款,车还没提,4S店的人就找不着了”,今年8月31日,在京信永达公司订购了价值29万余元的越野车,并在此前半个月首付了13.27万的郑先生,依约到京信永达公司提车,结果到了现场发现该店已人去楼空。
有同样遭遇的不止郑先生一人,一个月内,十余名在此提车的消费者都扑了空。购车者李先生说,他花了近10万全款购买了一辆轿车,他说办完相关手续后业务员一直在推脱,“8月25日我来店里,业务员写了承诺书,说保证车辆9月2日之前到店,每超过一天赔偿100元油钱。后来不仅车没提到,人都找不到了。”
记者了解到,除了不交车,这家4S店还拖欠了装修费等债务。
据主审法官介绍,今年9月1日至9月20日,通州法院共受理19件京信永达公司为被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其中14名当事人起诉,称其在京信永达公司经营处购买车辆并按约定交付定金或首付款,京信永达公司承诺18天至25天左右交付车辆,后该公司在2016年8月25日左右人去楼空,至今未交付车辆。起诉要求京信永达公司返还已交付的款项。
“法定代表人”一问三不知
昨天下午,索要购车款的14起案件在通州法院合并审理。据了些,原告们交的购车款从数千元到18万余元不等,他们要求京信永达公司返还购车款、保险费等并支付相应利息。
坐在被告席上出庭应诉的,是京信永达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刘丽娜。但对于公司过去发生的情况,刘丽娜一问三不知,称自己被人冒用名义成了“法定代表人”。
刘丽娜说,自己此前是个家具销售,今年5月23日入职京信永达公司,做售后部的服务顾问,负责接待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双方没签订什么正式合同。
“我什么也不懂,之前的法定代表人跑了,我还报过警。”刘丽娜说,原来的法定代表人在其不知情下把法定代表人改成她,自己后来听财务说账户上还有10万元,就给大家发了工资。
对于接下来处理债务的方案和措施,刘丽娜表示,公司原来的法定代表人已经失联,自己无能为力。原告们则表示不能接受刘丽娜的说法。
案件未当庭判决,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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