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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流量神秘“失踪” 律师起诉中移动

法院一审判决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免除涉案流量费;律师表示将上诉

2016年10月16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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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自称在未使用手机的12分钟内,手机流量被耗费2600多兆,当月总流量超出套餐的额度,达到流量费的上限500元,后该手机号被停机消号。今年初,北京律师张新年将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和中国移动集团(以下称移动北京公司和移动集团)起诉至法院,提出包括双倍返还当月流量、释明流量使用标准等共7项诉讼请求。

  近日,东城区法院一审判决移动北京公司于判决生效3日内免除涉案号码的491.24元。

  判决后,张新年表示将提起上诉。

  对流量计费存疑 律师起诉中移动

  据张新年起诉称,2015年7月22日凌晨,他的手机先后接收到10086客服系统发来的6条提示短信,称其手机号码消耗了数千兆流量,张新年说,短信显示其大量使用流量的时间,他并未使用手机。当天上午,他的手机号被停机,两个月后发现被销号。

  张新年说,事发前一天上午,他曾打电话查过套餐信息,但他对比事发后收到的6条短信发现,与此前查询时的数字不同。他认为是错误数据导致其流量费计费错误,故提起诉讼,要求中国移动提供并释明事发时手机数据流量消耗路径、流量计算方式及内容详单,同时双倍返还多扣取的数据流量费共千元。

  庭审中,移动北京公司辩称,本案中客户张先生自称没有使用手机,也没有下载视频,但系统记录显示其曾多次下载视频,其中一些为完整下载,一些仅下载了部分。移动公司对张先生手机号码流量的计算方法和准确性均没有问题。

  法院判决移动免除流量欠款491.24元

  法院审理认为,移动北京公司在2015年7月22日凌晨曾向张新年发送多条流量提醒短信,但提醒存在时间倒叙、流量总额不一致、流量总量倒叙的情形,由此可见移动北京公司的短信提醒功能存在瑕疵。此外,据查明的事实,可确认移动北京公司使用的流量计费系统系经过工信部批准的正规厂商生产的设备,现张新年虽称计费系统有误,但并未举证,故对其提出的计费系统有误的主张不予采信。

  法院认为,鉴于流量计费系统不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范畴,故对张新年提出需由移动北京公司提供自省检定报告以证明计费系统无误的意见法院不予采信。

  案件审理过程中,移动北京公司自愿表示同意张新年要求免除涉案号码在2015年7月数据流量欠款,法院对此不持异议。综上,法院一审判决移动北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免除涉案手机号码于2015年7月产生的数据流量欠款491.24元。驳回张新年其他诉求。

  对此,张新年昨日表示将提起上诉。“移动公司给我发送的这些错乱的短信就能说明问题存在。”张新年说,超越个案,依据《计量法》的明文规定,移动公司也应当纳入强制检定范围,定期自行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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