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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 警惕十大“风险房”

西城法院今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收案量将达历史峰值;三措施防范风险

2016年10月21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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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左燕燕)作为北京市老城区,西城区房屋交易多以二手房为主。昨日上午,西城法院通报,预计今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收案量将达到历史峰值。法院还发布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并总结出十大“风险房”。

  购买“学区房”需核实并写入合同

  市民马先生为孩子上学,高价购买了某中介公司业务员称是重点小学“学区房”的西城区真武庙一处房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马先生才得知,自己所购房屋并不属于重点小学的片区。

  为此,马先生诉至法院,认为该中介公司存在误导,要求赔偿高于该地段非学区房的房屋差价损失,并退还中介费。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有效,且未约定“学区房”内容,马先生所主张的差价损失无法支持。但中介公司没有尽到谨慎审查的责任,判决中介公司退还了中介费用。

  西城法院民一庭庭长郭云燕法官提醒,以购买“学区房”为主要目的的买房人,一定要提前向所在学校及教育部门核实,相关入学政策及购买房屋入学指标的使用情况,其次要将购买“学区房”这一特殊目的写入合同,并约定如因卖房人违约,致使购买“学区房”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买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等。

  郭云燕介绍,学区房、在租房、抵押房、抵债房、共有房,央产房、代理房、拍卖房、有多人户口的房屋以及突然涨价的房产具有较高风险,购房需要谨慎。

  “比如抵押房可能因卖房人负债等原因不解抵押,影响合同履行;低价的抵债房也许是高利贷非法转卖的产物,如不符合市场交易习惯,买卖合同可能会被撤销;共有房最大的风险在于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同房产,买房时一定要查验房主婚姻状况,要求配偶白纸黑字同意售房。”郭云燕表示。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半年同比增四成

  “我院民一庭是审理民事合同类案件的专业庭室。从收案量来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该庭是仅次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第二大类案由。”西城法院新闻发言人刘白露介绍,近几年,法院受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一直居高不下,逐年攀升。

  根据西城法院的统计数字显示,仅今年上半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同比就增长了近40%,今年前9个月的收案量,就已经与去年全年数字持平。以此增长态势,预计今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收案量将达到历史峰值。

  刘白露表示,十大二手房交易的复杂性加之当事人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防范意识的不足,导致房屋买卖纠纷经常发生。为此,法院为购房者总结出三个风险防范措施。

  在购房前,第一步看房产证。看房产证是不是原件,所载产权人与出售人身份证是不是一致,是否存在抵押登记等。第二步看卖房人的户口簿,婚姻状况,户籍所在地是否为房屋所在地,问问卖方迁出户口后是否有落户地址。第三步,看房子是卖房人自住还是出租中,出租就要看租赁合同。

  此外,还要妥善签订购房合同,涉及付款、贷款、过户、腾房等情况及时间节点,要约定明确,安排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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