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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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理发店遭罚9万,不冤

2016年10月23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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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客人本想剪个10块钱的头发,被理发师说动心,做了“一个37元”的发型,结账时却要付1776元。据钱江晚报报道,宁波江东区发改局已对这家理发店罚款9万元,并表示参考了“青岛天价虾”事件,作出从重处罚。

  “青岛大虾”事件后,人们曾有广泛的演义,吃花生米是论颗的,吃米饭是数粒的,理发是论根的。演义总归是演义,表达的是对“大虾按只算”式宰客的不满。可没想到,这些戏谑动辄成谶——理发,不是论次而是论做头发的夹子,就是一例。

  生活中,夹子大都是耐用消费品,但也不排除有的是一次性消费用品。关键在于,商家应口头明确告知消费者收费方式,或以张贴价目表、出示价目本等方式尽到告知义务。可这家店玩的还是“38元大虾”的把戏,殷鉴在前都不知道借鉴,对其作出从重处罚,不冤!

  “天价虾”事件人尽皆知,可如今还有商家效尤,原因恐怕还是,有些商家觉得被从重处罚的青岛大虾案例是个例,成为漏网之鱼是大概率事件。因而对这类行为的从重处罚就该成常态,露头就打,真正零容忍。

  □关育兵(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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