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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微博岂能成“管理员微博”

2016年11月02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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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10月29日,山东菏泽巨野县法院在其官微评论王宝强离婚案,因疑似力挺马蓉遭网友批评。巨野法院今日通报称,已对发布微博的工作人员通报批评并调岗。

  法院官微发表不当言论,尽管是微博管理员个人行为,但毕竟是以法院名义,法院道歉是应该的。但代表一个部门的官方微博却能被管理员个人轻易利用,这个问题仍需反思。巨野县法院称,该不当言论系因微博管理人员未严格遵守有关工作制度所致。就是说,单位在微博管理上是有相关制度的,只是管理员没有遵守,而出现“乱发言”。

  虽然巨野法院道歉了,但其发表不当言论,对官方公信力的损伤不容小觑,那不是事后纠正、解释就能完全消除影响的。

  官微乱发言一旦成为一种现象,有些时候公众就会吃不准:到底是官方发言,还是管理员个人在乱说?而这种事情屡屡发生之后,有些部门的官微管理若还不思改进,仍完全交给管理员一人掌控,无异于拿公信开玩笑。

  在我看来,官微出现的这些问题完全能够避免:除了建立管理制度,还应当规定一套严格的操作规程,使官微发言只有经过审核、批准才能发出去,而不是微博管理员一个人就能完成全部操作。否则,对于某些素质不高,性格急躁的管理员来说,官微就可能成为“管理员微博”,一不小心或“一言不合”,管理员就会在官微上发飙。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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