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6: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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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酒男子抢奥迪马路连环撞 一死一伤”追踪

连环车祸致死伤肇事者称喝“断片”

撞车砸车后,再抢奥迪连撞车辆行人;涉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受审

2016年11月08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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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看到证据后的韩某仍然表示“不记得了”。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胡乱冲撞、砸抢奥迪、1死1伤、8车受损……去年7月18日上午朝阳区望花路恶性连环车祸(新京报2015年7月19日报道)肇事男子韩某,昨天以寻衅滋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三中院受审。案发前系滴滴专车签约司机的韩某称,事发时他已经喝“断片”了,当时情况全不记得。

  逆行撞车后 又砸过路车

  引发这起恶性车祸案的是一起逆行撞车事故。事发当时上午9时左右,韩某驾驶帕萨特逆行撞上一辆出租车后,开始打砸出租车及过路电动车。在围观拍摄的视频中,韩某拦住一辆奥迪车,边骂边用铁棍砸,随后他不顾阻拦抢车开走。

  据指控,韩某驾驶奥迪在花家地南街环岛附近撞上路侧一辆现代车,导致该车和路侧三车连环相撞;接着行至方舟苑小区东门外撞了两人,导致一死一伤,后与两辆车相撞,最后行至四元桥下北侧辅路、南侧辅路又撞上两辆车,并因驾驶的车损坏而停车,后被赶到的警方控制。

  经检测,韩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44.1mg/100ml。检方认为应以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韩某刑事责任。参加庭审的,还有一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中大多为被撞车辆车主。另据了解,案件中死者的赔付已经调解完成。

  想见被撞司机“找回记忆”

  “(对指控)没有异议,我承认我自己干的,但全都不记得了。”生于1988年的韩某说,案发当天凌晨,他约同行吃饭并喝了很多酒,对于之后的车祸他表示毫无印象。

  庭审现场,韩某突然提出想见第一个被撞的出租车司机,希望能让自己想起当时发生的事。坐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的出租车司机举手起身后,韩某转身伸头去看了看,“还是记不起来”。

  这位出租车司机回忆,被韩某驾驶的帕萨特逆行撞上后,他下车拍照取证,但没想到韩某冲下来骂,还抬手就要打他。“撕扯时我闻到他一身酒气”,这位师傅说,他跑开后发现韩某站到了他的出租车上,然后又冲到路中间,从过往车辆驾驶室旁往外拽人,直至开奥迪离开。

  另据了解,与韩某一同饮酒的网约车司机,也有酒驾嫌疑,但由于取证时已过酒精检测有效时间,证据不充分而未予追究。

  此案未当庭宣判。

  ■ 追问

  韩某被诉“两宗罪”如何确定?

  危害公共安全重罪吸收轻罪;寻衅滋事行为相对独立

  韩某为何被诉寻衅滋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两罪?公诉人表示,韩某酒后驾车属于危险驾驶罪,醉酒状态下驾车上路逆向行驶撞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应从重处罚;其辱骂恐吓追打他人,拦截并砸奥迪玻璃抢车则构成寻衅滋事罪;其连续冲撞行人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从开始的普通危险驾驶上升到寻衅滋事、暴力抗法,又进而上升到危害公共安全,本应数罪并罚,但其是醉酒情况引发的一定连续性行为,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相对有较强独立性,因此以这两罪提起公诉。

  此外,曾承办过工体撞人案的公诉人,在比较了两起案件的原因后认为,韩某经鉴定属于普通生理性醉酒,并无蓄意报复社会的主观故意,建议法庭给出合理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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