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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警惕“微信荐股”陷阱

2016年11月1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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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新京报曾发表《揭秘“荐股术”:伪装美女微信聊股票》

  市场

  新京报讯 (记者王全浩)针对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荐股”的行为,证监会昨日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称,只有经中国证监会许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才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新京报金融调查组曾在今年8月份暗访发现,某投顾公司业务员伪装美女加客户微信聊天,并以伪造“拉升股”、包装“股神”办视频直播等方式吸引潜在客户,而提供荐股和指导的“分析师”并不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近期,证监会有关派出机构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等招揽客户,宣称可提供股票信息和买卖时点,以获得高额收益,并收取高额费用或分成。”证监会提醒投资者,合法机构可以在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进行查询核实,发现有非法机构或个人通过微信从事荐股活动,请不要参与,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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