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3:时事评论
上一篇

拒绝王娜娜重新入学,不合情也不合理

2016年11月11日 星期五 新京报
分享:

  一家之言

  法无禁止即可为,王娜娜入学,并没有法律上的阻碍。

  近日,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王娜娜事件”又有了新进展。王娜娜申请恢复学籍遭到拒绝,事件再次引起舆论关注,一时间,是否应该给王娜娜重来一次的机会成为舆论热议焦点。

  周口职业技术学校拒绝王娜娜的理由主要有两点。其一是录取通知已经被使用。对于这一点,根据周口市联合调查小组的结论:“上学期间,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未对张莹莹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学校的相关人员也因此受到处理。学校有责任核实就读人信息真实性,但却没有做到。王娜娜不能按时报到就读,学校也有一定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再片面地强调录取通知书已经被使用,是推卸责任。

  另一个理由是:找不到恢复王娜娜入学资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无权恢复其学籍。对此,河南教育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其实已经表态,如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同意王娜娜入学,即可按有关规定为其恢复学籍。教育厅的态度很鲜明:不禁止。有教育学者即表示,没有法规、政策来拒绝王娜娜的入学诉求,不合理。更何况,法无禁止即可为,王娜娜入学,没有法律上的阻碍。

  王娜娜参加高考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她的人生已经被彻底改变,青春已经失去,但是,她受教育的权利,并不能因此而被剥夺。作为一家公共教育机构,行事原则也应该更多地体现人文精神。况且,在这件事情上,教育厅默许,学校又对王娜娜存在责任亏欠,于理于情,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都没有拒绝王娜娜的理由。

  近年来,考生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时有发生,最近一次比较著名的是“罗彩霞事件”。而据可查证的记录,类似被顶替上大学的事件最早要追溯到1999年。多年以来,还有多少人的命运因此而改变,我们不得而知。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给王娜娜们重来一次的机会,于理是应当,于情是亏欠。纠正错误,让王娜娜重新入学,是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不能逃避的事。

  □朱玉(媒体人)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