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提高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防止“顶帽子”挤占一线代表名额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决定,党的十九大于201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10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中组部随后召开会议,对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进行了部署。近日,中组部负责人就做好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中组部负责人表示,十九大代表的选举共划分为省区市、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中央金融系统、中央企业系统(在京)等40个选举单位。十九大代表名额共2300名,比十八大时增加30名。主要是考虑五年来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全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数都有所增加,同时,需要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
中组部负责人表示,中央要求,十九大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能够代表各行各业、各个方面的党员,能够反映广大党员的意愿。《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向基层倾斜,对改善代表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
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一是适当提高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比例。这是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的一个突出特点。《通知》对十九大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比例作了适当调整,概括起来就是“三升三降”:即省区市、中央金融系统和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中,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比十八大时分别提升了1.33、13.3、1.33个百分点;相应地,党员领导干部(领导人员)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二,比十八大时分别降低1.33、13.3、1.33个百分点。通过调整代表构成,使十九大代表中能有更多来自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既有利于更好地反映广大党员的意见,也有利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二是统筹代表的合理分布。十九大代表要兼顾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尽可能做到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个领域,省、市、县、乡镇村组和街道社区等各个层次,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各个方面都有代表。代表中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应占一定比例。
重点推荐工人农民中的先进模范党员
三是注重推荐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十九大代表的选举要坚持推优导向,注意从近年来党内表彰和各类表彰活动中发现合适人选,重点关注十八大以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先进模范党员,把先进事迹突出、受到组织表彰、在党员群众中拥有较高威望的党员作为重点推荐对象。
为确保实现代表结构比例要求,中央强调,要明确界定党员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以及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的范围。要准确认定人选身份,以参加推荐提名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避免出现身份失真失实,或变换身份规避审核,防止“顶帽子”挤占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
十九大代表产生有哪些程序和环节?
1 推荐提名
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基层党组织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的条件和结构要求等,严肃认真推荐人选。基层党委要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遴选上报推荐人选。市、县和其他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遴选,召开党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上报的推荐人选。选举单位要召开党委常委会(工委会议、党组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 组织考察
选举单位要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严把人选政治关,严把人选廉洁关,认真落实“四必”要求,即所有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必审,纪检机关的意见必听,违纪违法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考察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坚决防止“带病提名”。
3 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选举单位召开党委常委会(工委会议、党组会议),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在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初步人选名单确定前,应征求同级纪检机关的意见。对金融机构、企业等方面的初步人选,还应有针对性地听取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有关部门意见。
4 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工委会议、党组会议),投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等额确定,也可以差额确定。
5 会议选举
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进行选举。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差额选举的比例应多于15%。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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