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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视永恒之美,这纯真的清泉

2016年11月1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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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迪·史密斯1975年生于英国伦敦西北,其母是牙买加移民。作为英国青年一代作家的代表,她被推举为“种族、年轻、女性”的代言人。1997年,扎迪的处女作《白牙》出版后被誉为“当代英国多元文化的代言书”。
《美》

作者:(英)扎迪·史密斯

版本:上海译文出版社 2016年7月
伦勃朗《在河边洗澡的亨德里克耶》(1654),藏于伦敦的国家美术馆。

  作为英国青年一代作家的代表,扎迪·史密斯的写作,一开始就命中注定了是一场多声部的合唱——种族的,性别的,阶层的,地域的声音,都要求加入其中,让她别无选择。后“9·11”时代的一片荒凉中,她的小说《美》聚焦的贝西尔之家,也显现着前所未有的混杂。

  罗密欧与朱丽叶。并不是那个蒙太古家的罗密欧,凯普莱特家的朱丽叶,而是贝尔西家的杰尔姆,基普斯家的维多利亚。

  扎迪·史密斯的《美》,以一场跨越敌视家庭的恋爱开场,当然,并没有走向那出古典悲剧的仇杀,命丧,而是几乎在眨眼之间,这场青年人的爱恋就以闹剧收场。当那个敏感的,有点儿娘娘腔的长子杰尔姆,面对求婚对象的坚硬拒绝时,他立刻像是一只受了重伤的幼兽,“只想蜷缩起来死掉”。

  仇恨在蔓延。两家的家长霍华德和蒙蒂是学术宿敌,他们缠斗在对伦勃朗的研究上,更要命的是,那个保守主义的蒙蒂总是以国王般的强势,对信奉平权、自由,甚至有点儿颓废的霍华德无情地碾压。意识形态的争斗,从一开始,就渗透进了这一对基本的人物关系之中,也注定了扎迪的这部长篇,拥有了一个战斗的姿势。

  在扎迪的笔下,霍华德一家的“非贝尔西”论调,“他们关于商业、金钱和实用政治的奇谈怪论”,那一家人信奉的“平等只是个神话”、“多元文化是个虚幻的梦”,还有蒙蒂所认定的,机会是一种权利,而非礼物,黑人必须通过正当渠道来挣得等等,在杰尔姆那个夏天短暂的寄居中,竟让他充满喜悦,俯首称臣。他之所以会被维多利亚的爱情所俘获,只是因为他对这个家庭普遍的热情,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容器。

  看看,扎迪的声音有多么的不纯粹,即使在面对少年的情窦初开之时。

  后种族主义年代,伤害依然在劫难逃

  在纽约公共图书馆的一次讲演中,扎迪颇有意味地提及自己的口音。她坦言,通过“一种露骨的向上钻营”,她终于克服了自己出生地伦敦威尔斯登的说话方式(那里代表了广阔、多彩的工人阶级世界,代表了她的白人父亲之血,以及更加遥远的,隐含牙买加母亲之血),拥有了一个“文化人的口音”,“感觉就像活了两回”。

  但她旋即敏锐地指出,改变的口音,从更深的意味上讲,是失去了自我,来到了恐怖的中间地带,“它一直延伸到黑白混血儿的恐惧,变性人的困境,再到我们今天对当代移民的焦虑……他们被不同的世界、观念、文化、口音悲惨地割裂”。

  那个白人的丈夫、父亲霍华德,来自贫穷的伦敦北部街区。一个失意的美学教授,寄居在自己妻子继承的大宅里,充当着岌岌可危的中产阶级。他们绵延了三十年的婚姻,不得不遭遇他汹涌而至的中年危机,他在丧失、绝望的心境中,放纵男性的冲动,先后同大学同事兼妻子挚友的克莱尔,同敌人蒙蒂的女儿兼长子前女友的维多利亚出轨,最终无可收拾,迷失了航向。

  妻子琪琪流淌着纯正的黑人之血,她的人生,却意外坠入了一个“白色的海洋”。她是护士,生活在惠灵顿学院这样的象牙塔,除了小餐馆的侍应生和家里的清洁工,她几乎不认识什么黑人,她把她的一生都赌在丈夫身上,放弃了自己的生活,不再知道自己是谁(忘记了身体里的“黑人性”),却输在了一个“小个子白种女人”的手上。

  她曾经拥有惊人的美丽,“像一位非洲女王”,但却已经度完了青春期,不得不对着丈夫哀叹:“我的身体告诉我演出结束了……我不会再变得更瘦或者更年轻了”,于是,她又一次输给了那个“像上帝的理念一样美丽”、散发出无穷性爱杀伤力的维多利亚。

  他们的长子杰尔姆,一个敏感的文艺青年,听着莫扎特也会落泪,可他最热衷的行动,却是当危机来临,一次又一次地逃离。

  女儿佐拉,似乎投射了扎迪自己的影子,她是这个家中的学霸,总是参加最多的社团,获得最多的证书和奖杯,她似乎是拥有强大意志力的那一位,却无可救药地陷入了对美少年卡尔的迷醉,直至对方不想跟她这个“丑八怪”睡觉,将她无情抛弃。

  最小的儿子利瓦伊,也许家里最接近黑人根源的,他追逐街头文化,满嘴的“兄弟”、“伙计”、“对味儿”,甚至在他打工的那家商场,发起过一场反对圣诞节加班的小规模革命,但他最终却被海地现实里那无边的苦难之海淹没,哭红了双眼,意气用事地用一起偷窃,想要帮助水深火热中的海地人民。

  这已是后种族主义的年代,早已没有了奴隶、逃亡、杀戮和战争,连愤怒的运动也已撤离,但对贝尔西家的每一位成员来说,伤害却仍然在劫难逃,“世界末日的面纱”也未能幸免地降落在了他们的住所之上。

  站在焦灼之土上,寻找救赎的出口

  在我看来,小说中女诗人克莱尔的那首《关于美》中的诗句:“美丽,总少不了伤口……人们不能原谅我们的那些罪过……语言美丽却毫无用处……它们是受诅咒的”,绝不只是形而上意义的吟诵,也并非单纯地指向美、犯错、罪过这样的两性间的致命诱惑,作为年轻的(1975年出生)、高知的(剑桥大学学士)、混血的、美丽的女性写作者,扎迪·史密斯借托笔下女诗人,指向的是更加纷繁的,挥之不去的,紧张的现实。

  扎迪曾说:“很可能在潜意识中,我也是个悲惨的黑白混血儿,被自豪和羞愧的情感撕扯着……为自己的白人血统感到自豪,为自己的黑人血统感到羞愧,或者为自己的黑人血统感到自豪,为自己的白人血统感到羞愧”,过去四十年里,用统一的黑人声音说话,这种观念渗透到了各个层次的黑人群体中,但扎迪却宁愿亮出自己小小的反抗。她认为这种观念不啻是自划囚牢,她没法在那儿舒舒服服地待着,她大声地宣称:“我只是喜欢身为人类而已。正如我喜欢身为女性,喜欢身为黑人,喜欢有一个白人父亲。”

  所以,在这部洋洋洒洒30余万字的小说里,扎迪对其中人物根源性的观察,几乎是神经质的,带着血液里的那点儿偏执,每一个人的身后,都拖着来自于他的种族、阶层和性别的长长背影。她的超强大脑,总会难以克制地将小说引向争辩,在霍华德和蒙蒂之间,或是在蒙蒂和琪琪之间,或是在卡尔和佐拉之间,那种智性的、灼热的较量,在很多时候都让这部小说显得有点尖声锐气,显得好斗,也在不知不觉间,编就了一个庞杂而深沉的织体。

  中年男性的偷情,是这部小说最显在的戏剧线索,同库切在《耻》中的绝望、菲利普·罗斯在《人性的污秽》中的忧愤不同,扎迪·史密斯最终还是为这片焦灼之土上的人们,找到了一个深情的出口,一次救赎。

  小说里最打动人心的一对人物关系,无疑是琪琪在走投无路之时,偶遇的“姐妹”卡琳·基普斯。这个敌人之妻,在某个下午,忍受着身体里癌细胞的无声扩散,却突如其来地同琪琪惺惺相惜。这两个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女人,出于某种神秘的直觉,连通了彼此,并且“互为庇护”,她们之间的深情,跨越了仇恨,消弭了时空,最终沐浴在爱之女神爱尔斯利的光照底下。

  那是一幅爱尔斯利的彩色油画,由海地艺术家伊波利特绘就。是的,它价值连城,按照卡琳解释,被称作黑处女的爱尔斯利,是一位伟大的伏都教女神,代表了爱,永恒的帮助,善意,健康,美和财富。

  在我看来,关于这幅画作的流离和传奇,构成了这本小说最令人感动的和弦,在两个渺小女人之间传递的体恤、悲悯还有智性,也许,隐约通向了扎迪·史密斯心中的那个理想国。在那里,人人都可以无拘无束地发声,不受教条和个人偏见所累,无需辩白或解释,只剩纯粹的喜悦。

  这终究成了一个美好的故事,当霍华德与维多利亚的不伦之性最终东窗事发,琪琪离家独居,一切都悬而未决,扎迪却将结尾化为了一个凝视。凝视的对象,是伟大的伦勃朗作于1654年的《在河边洗澡的亨德里克耶》。

  “一个漂亮的脸庞红润的荷兰女人,身穿一件简单的罩衫,在深及小腿的水里蹚水……水面上是黑暗的,反射着光——一个谨慎的入浴者无法确知会有什么东西潜伏在水下。霍华德望着琪琪。在她脸上,是他的生命。琪琪突然抬头看着霍华德——不是不友好的,他想。……霍华德把墙上的图片放大……这个女人丰满的肌肤充满了墙面。他又一次望向观众,眼里只有琪琪。霍华德对她微笑。她也笑了。……霍华德回头看着墙上的女人,伦勃朗的爱人,亨德里克耶。尽管她的两只手画得模糊不清……但是其余部分的皮肤却被描绘得很巧妙,精彩纷呈——白垩质的白色和活泼的粉色,静脉血管潜在的蓝色和始终存在的人类暗示的黄色,告知即将来临的是什么。”

  即将来临的,是永恒之美,也是生生不息的爱。在历经了如此喧嚣的纷争之后,我们终得这纯真的清泉。

  □贺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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