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观察
我们承认董明珠的商业智慧,但如果将个人意志强加给董事会,权力也应有所制衡。
双11当天,珠海国资委披露,10月18日,董明珠已被免除格力集团董事长职务,仅任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和法定代表人。
从公司现代治理角度看,董明珠被免职是由于国企改革规定其不能同时担任集团和格力电器公司董事长,母公司的董事长和上市公司层面的董事长不应集于一人之身,以便权力制衡,这体现了公司治理的规范化。
因此,这次罢免行为,可以视为为了削弱董明珠在格力电器中的个人影响力,进而希图提升格力集团作为第一大股东在格力电器董事会上的话语权。
而格力电器官方声称,董明珠是基于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意愿而主动辞去格力集团董事长职务。不过蹊跷的是,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早有规定,为何多年来一直未予实施,却在当下这个敏感点被提起?
或许,这与董明珠近期的两项计划不无关系,一是定向增持,董明珠本人出资9.37亿元,完成后,董明珠将从第十大股东上升为第四大股东;二是跨界多元发展,以130亿元收购珠海银隆,跨界发展新能源车等26项议案。
这两项计划引起上市公司股东强烈不满,在10月28日的股东大会上被否决。因此坊间有猜测认为,是新能源汽车将董明珠“拉下了马”。而珠海市国资委顺应格力股东们意愿并匆匆作出人事安排,以便对董明珠的个人权力予以制衡。
据媒体透露,在股东大会表决后,董明珠当场发飙,直言这是至今唯一一次她进场没有鼓掌的,并奚落股东们有关格力电器的分红事项。其实,上司公司应以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己任,股东的意愿反映在掌声有无上倒是合乎市场逻辑的。
然而现代公司治理,就是要厘清董事长、董事会、股东等诸多公司组织元素的关系。我们承认董明珠的商业智慧,她用26年光阴,从一个基层业务员锤炼成执掌千亿市值的大型国企上市公司老总,使格力电器成为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令人景仰。但董小姐的脾气也越来越大,将个人意志强加给董事会乃至整个公司,权力则应有所制衡,即便这种权力的行使是符合市场逻辑的。
对此,我们只希望董明珠利用这次机会,集中精力运筹格力电器的市场扩张。一味煽动“格力去董明珠化”是不妥当的,我们希望格力在董明珠继续带领下更加强大。万科的教训值得记取,企业倘若失去一个能左右乾坤的核心掌门人,必定会走下坡路。
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次事件是上市公司现代治理的又一次实践。好消息是,珠海市国资委已表态,董明珠辞职“不会影响到格力电器的经营”。董明珠也在11月11日表示,“一定要做新能源汽车,必须进军这个行业”,由此看来,董明珠造汽车的决心不会变,这也符合她的性格,认准了的九头牛也拉不回。
□蔡恩泽(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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