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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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枯井监管真空,别再让其吞噬孩子

2016年11月15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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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做好事后救援固然需要,但更重要的是提前阻断危险,避免公民落入险境。杜绝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废井出现,这是政府部门亟须补上的公共治理“短板”。

  河北保定男童坠井事故引起社会对于废井隐患问题的关注。有媒体记者深入石家庄、保定、承德等地调查发现,废弃枯井种类繁多,数量是个未知数,更谈不上有效管理。记者询问水利、农业多个部门,它们均表示废弃枯井不归它们管。

  保定男童的悲剧已够令人震惊了,但更令人震惊的是,大量散布于城郊野外的废弃枯井,很多为无主之物。只要这样的公共安全隐患继续存在一天,废井吞噬生命的悲剧恐怕无法避免。由此暴露出的,是目前地方治理的一个通病,对于地上的建筑物,大都能有效进行管理,而那些地下的建筑物和设施,往往难入官员法眼,下水道是如此,废弃枯井也是如此。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废弃枯井?首先这些井从开凿之初,就处于极为混乱的状态。在中国的城市和乡村,私自雇人打井的现象非常普遍。之前媒体就报道了北京城乡接合部的私自乱打井问题,开凿机井的审批制度形同虚设。政府部门对于四处散落的井眼数量和位置不知情,当这些井废弃后自然变成了一个个定时炸弹。

  而一些经过合法审批开凿的井,同样好不到哪里去。因为这些井被开凿之后,日常管理基本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不要说废弃的井,许多正常使用的井一样有噬人危险,类似的个案举不胜举。更要命的是,这些井开凿时有人管,废弃时如何处理,却没有相关强制性要求,正是这个管理的大漏洞造就了无数吃人的“黑洞”。

  花钱就能打井,不用的井可以随意废弃,这样现实的背后是巨大的“监管真空”。很显然,政府部门及其官员只是将井当做普通地下建筑,至多从水资源和地下空间的管理着眼,它们并未认识到,这些井眼同时也是公共安全的一个个风险点。

  频发于各地的坠井事故无疑是重大警讯,如此粗放的管理模式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首先要做的是加强对井的开凿、使用、废弃的全过程监管,依法打击未经审批擅自打井者。

  对于大量散落于城乡的存量废井,各地政府应向排查地质隐患一样,排查这些人造隐患,在管理部门主动排查同时,通过奖励的方式鼓励民众参与举报,不让一个废井漏网。对于排查出的废井,应当一一建档立案,现场竖起明显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安排专人日常巡查。对于有产权方的废井,政府要督促产权方限期处理,对于无主废井,政府当拨出财政专款,统一进行处理。

  保定男童坠井事故中,当地不惜一切展开大救援令人动容,但每每发生这样的坠井事故,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去救援,代价不仅高昂,而且每一个坠井者未必都能幸运脱险,悲剧往往就在转瞬之间。

  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做好事后救援固然需要,但更重要的是提前阻断危险,避免公民落入险境。所以,在公共安全管理上做得更细致些,杜绝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废井出现,这是政府部门亟须补上的公共治理“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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