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实掉落,路面应有效清洗
进入深秋,北京部分地区道路两侧、公园内树上结的果实纷纷掉落,腐烂在地面上,并散发出难闻的异味。
11月16日下午,笔者路过阜成门桥至官园桥东侧的街心公园,公园内银杏树和海棠树的果实从高处砸在地上后,随即破碎。从这里走过,地面上就像涂了一层胶水,黏黏的,而且散发出一股股恶臭味道。
笔者看到,几名环卫工人在公园内不停地清扫着掉落的果实和飘落的树叶,但对于地面上腐烂果实残留的污渍,没有能够采取有效方法予以清理。
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地面上因果实掉落产生的污渍,打造整洁美观的道路环境。□魏鹏(市民)
没有摄像头的路口险象环生
前些天,我开车去探望朋友,当车辆行至立业路与高新二街十字路口时,行走的方向正好亮起红灯,我随即刹车等候。就在我全神贯注盯着红绿灯时,我后面的车辆急促地响起喇叭,同时右转慢慢避开我的车辆,然后加速直行闯红灯,幸好左右路口往来的车辆不多,该车才得以平安驶过十字路口。如若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我随后把车子停靠在路边安全地带,下车返回十字路口,仍看到不少车辆不顾红灯亮起横冲直撞。我仔细观察发现,该十字路口并没有安装摄像头,无法监控车辆违章情况,怪不得司机们如此胆大妄为呢!我听居住在附近的居民介绍,由于司机不“听话”,这个十字路口经常发生车辆相撞事故,仅这个月以来就发生了3起。
据我平时耳闻目睹,没有安装摄像头的路口还挺多的,主要集中在城乡接合部和人车少到的偏僻地段。希望交通管理部门能重视此现象,尽快在全市所有路口安装摄像头,避免司机不自觉造成的交通事故。□王晓阳(市民)
商铺大喇叭扰民应依法禁止
据报道,朝阳区吕营大街附近的一家超市门口,每天摆着大喇叭,一遍遍地播放售卖商品的广告语,附近的居民都听烦了。
商家适当利用喇叭来制造一下气氛,吸引消费者眼球无可非议。但是像这家超市,门前立着大音响,每天一早就开始播放,一直播到关门,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如果只是偶尔这样,附近居民或许还可以忍受,可是一年到头天天如此,谁能受得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明文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同时按照该法第六十条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相关执法部门要有所作为,依法禁止商家高音喇叭扰民。□程绍德(职员)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