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世界互联网大会会刊·分论坛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014:世界互联网大会会刊·分论坛

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

2016年11月18日 星期五 新京报
分享:
周强
贺荣
约翰·坦泽

  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论坛重点围绕司法大数据智能化运用、网络法治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会各国代表一致通过《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乌镇共识》。

  周强 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全力推动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

  中国法院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实现了全国所有的法院、所有的派出法庭互联互通,我们称之为信息化建设的2.0版。下一步我们要在这个高速公路的基础上,实现法院工作的全面信息化。

  全面信息化,不仅是审判执行过程信息化,而且审判执行方式以及相关辅助工作,还有我们服务群众诉讼的工作都要信息化,这是未来智慧法院的基础。有了全面信息化,就有了海量的数据。我们要充分运用大数据、挖掘大数据,为法官办案服务,方便当事人。

  在前两个的基础上,最高法院将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首先我们要开发人工智能,AI技术,把AI技术同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现在同案类推为人工智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下一步就要通过算法,尤其是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应用算法的开发应用,来全力推动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我们注意到,世界各国家相关高科技公司正在关注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运用。我们将加强同国外的合作,借鉴国外经验,来开发中国司法的人工智能。

  不过,虽然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可以为法官提供很好的服务,但是人工智能不能替代法官的专业,人工智能是为法官服务的,不能够替代法官。

  贺荣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法治兴则国家兴。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启了法治建设新时代。在这一进程中,中国法院以自我革新的魄力,运用信息技术,强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司法公正与高效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建设智慧法院,就是让法院工作插上信息化的翅膀,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其中网络技术是基础,大数据是核心,思维方式是关键。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法院,将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全面结合、深度融合,展现了智慧法院的雏形。

  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建成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和庭审视频四大公开网络平台。此外,促进公正高效是中国智慧法院建设的突出成效。智慧法院建设的关键是思维变革,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不断促进司法的公正与高效。

  不可否认,中国智慧法院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进行司法大数据的研究、联通、共享和应用,坚定不移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约翰·坦泽 英国最高法院院长特别代表、皇家刑事法院法官

  通过在线解决方案增强少数者话语权

  今年9月,英格兰和威尔士大法官,以及各个大法庭的法官,提出了改变司法系统的计划。其中,数字改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及技术的爆炸性增长,给我们带来巨大的机遇进行根本性的变革,改变传统化的方式。

  我们不仅要大量应用IT技术,还要通过颠覆性的技术变革改变业务模式。比如说我们的数字案件系统使案件的处理速度大大提高,为公民带来了大大的好处。我们可以大大降低各层级法庭司法服务成本。许多人没有办法负担司法服务的成本或者是它的成本是不合理的,现在通过电子技术都可以得到改善。

  此外,传统上由律师主导案件的沟通,而现在我们要考虑少数群体的利益,我们要考虑怎样通过在线解决方案让少数群体具有更大的话语权。加强计算机和网络使用的普及,推动多元化沟通,为更多公众带来便捷,减少对少数群体使用司法权利的剥夺,赋权给更多民众。

  另外,我们也在为那些能力更低的少数群体建立一个新平台,让他们可以使用这一数字系统解决自己的诉求。我对这一系列工作和改革非常有信心,我们将给整个系统带来最根本的改变。

  声音

  ●我认为未来效率将是核心,无论是人之间的沟通还是其他,计算机都会发挥最大作用。我们要不断取得进步,过去的这些进步都应该立足于造福人民,我们要于彼此身上互相学习加强对话,也希望未来进一步加强信息的共享。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副国别主任何佩德

  ●我们要不断适应互联网蓬勃发展的新形式,但我们今天论坛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保证公民的权益,解决公民关心的问题,造福我们的老百姓。这一宗旨是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技术,无论怎样的统一管理和使用,都不会改变的。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第一副院长谢尔科夫

  ●治理好互联网必须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各国应积极推动建立保障信息网络安全的国际法治体系,推进信息网络国际立法与执法合作,共同促进全球网络法治化进程。

  ——中国一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

  ●网络法治治理和利用者权利保护的平衡很重要。人工智能给司法部门带来的影响,比我想象的更大。法官和职员应该参与司法部门内容的信息化,因为使用者是他们,开发时不能忽视这个问题。

  ——韩国大法院电子委员会主席、釜山地方法院院长姜玟求

  本版摄影/新京报记者 侯少卿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