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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传女生被害案嫌犯认罪未道歉

律师称受害者父亲不满李斯达“口头悔罪”;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诉,此前鉴定无精神病

2016年11月1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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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周云露的父亲戴着墨镜走进法院。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昨日,北京市三中院,李斯达的父亲戴着口罩走进法院。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昨日上午,“中传女生遇害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斯达以拍电影为名,骗出中国传媒大学女同学周云露并将她残忍杀害,其被指控故意杀人罪受审,该案不公开开庭。

  新京报记者获悉,李斯达当庭表示悔罪,但其父亲作为辩护人之一在庭审时称,李斯达善良、守法,激怒了周云露的父亲。他表示,出事后李斯达一方没有联系过自己,也没有任何道歉。

  周父称出事后没有任何道歉

  “他激怒我了……我现在心情特别复杂,很激动。”昨天下午一点半,走出法庭的周云露父亲说道。

  去年8月9日,22岁的中传2014级艺术学部硕士研究生周云露,被同校学生李斯达诱骗至朝阳区阳光家园的出租屋内,遭残忍杀害。

  两天后,李斯达在中传附近的内蒙古饭店被警方控制。办案人员调查得知,李斯达以拍电影招女演员为由,将周云露约到涉案的出租屋内。为了诱骗周云露,他还写了一个女孩被捆绑的剧本。在屋里,李斯达想对周云露有不轨行为,遭到反抗后动了杀心。

  昨日上午9点半,该案于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因涉及个人隐私,该案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

  上午8时55分,李斯达的父亲身穿一件灰色羽绒服出现在三中院庭外,他戴着口罩显得有些憔悴,面对记者快速走过。周云露父母8点就到了法院,在车里等着。周父一脸愤怒,“出事之后李斯达一方没有联系过我们,也没有任何道歉”。

  嫌疑人自首情节不被公诉人认可

  市检察院第三分院认为,被告人李斯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庭审中,审判长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及诉讼参与人在庭审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李斯达,并向法庭出示了证人证言、被告人亲笔供词、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与量刑分别进行了充分辩论。庭审最后,被告人李斯达作了最后陈述。

  据介绍,在合并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李父表示愿意赔偿并道歉。但周父辩护人认为这可能是个“空头支票”,并未透露索赔金额。

  此外,周父代理人透露庭审情况时表示,李斯达辩护人做罪轻辩护称李存在自首情节,因为在被抓现场时警察仅是怀疑,经过讯问确认其杀害人的情况。公诉人对此不认可。

  经过长达四小时的审理,庭审于13时10分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据了解,庭上检方没有明确量刑建议,没有从轻情节。

  ■ 追访

  周父不满李“态度不真诚”

  “你们都在我的剧本里。”据了解,和在侦查机关的口供一样,李斯达昨天在庭审上回答辩护人问题时表示,给周云露写的剧本涉及如何强奸、杀人、逃跑、求死等情节。

  “也就是说,他主观预料到杀人会产生什么结果。”周父代理人田参军介绍,李斯达庭审上依旧冷静,“口头上表示愿意悔罪,但没有鞠躬、流泪、道歉、下跪等行动,(受害人家属)认为态度不真诚。”

  另据了解,李斯达父亲在庭审中表示,自己身为老师没有教育好孩子,很愧疚。“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天使一个魔鬼,这次是魔鬼驱使他做了这件事”。

  田参军说,周云露父亲感到愤怒。一方面觉得李斯达庭审上表现不真诚,没看出道歉的意思。另一方面,李斯达父亲在辩护时说李斯达爱护小动物、爱护生命,是善良、守法的孩子,这和他意图强奸、蓄意杀人、连续选择杀人目标的行为不符,周父难以接受。

  如今,周家人仍沉浸在失去女儿的悲痛与对李斯达的愤怒中。周父说,女儿很单纯,毕业后本想做演员,却被残忍欺骗杀害,虽然他还有两个儿子,但失去可爱女儿的家里显得没有人气儿。他不愿提起更多庭审情节。

  ■ 回顾

  李斯达曾计划杀另一个人

  此前接受讯问时,李斯达说,他划了周云露脖子两刀,“(周云露)知道脖子有破损,就用手捂着,但是捂不住血,差不多是惊呆了。”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其间周云露还曾报警,但被李斯达抢过电话以假地址骗了对方。

  一年后,李斯达接受检方讯问期间,提起杀人案,他显得出奇淡定,“就想找个刺激发泄,平时遵纪守法,有人梦中杀人,我还没做过这个梦呢,确定人生陌路、内外交迫的时候,难免作出什么极端的想法。”

  “她是一个无辜的牺牲者,算她碰到我……忏悔适当会有,但是现在还是冷漠……”李斯达说,自己当时想寻死,觉得死前应该杀人发泄一下,“我就用了一种歇斯底里的或者丧心病狂的做法,寻死之前再做点什么不能挽回的事情。”

  今年1月6日,李斯达被羁押5个月后,其辩护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给李斯达做精神病司法鉴定。8月3日,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李斯达无精神病。实施违法行为时,无精神性症状导致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障碍,评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8月24日,李斯达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

  李斯达曾表示,他第一个杀人对象并不是周云露,而是4S店工作时认识的一名男子,这名男性长辈一直对自己照顾有加。他还拟定了一个能够谋财害命的“剧情”,然后毁尸灭迹。“这个可以提供我去逍遥一段时间的资金,然后我再寻死,是这样的。”但是该男子未能赴约,于是他确定了另一个杀人目标——大学同时入学、彼此认识的周云露。

  ■ 链接

  网友留言称“法律会还你公道”

  此次庭审除大批媒体外,中传六七名学弟学妹们也到达法院外,表示希望了解庭审情况,报道在校媒公号上。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被害人周云露爱笑,天真善良,人缘好。到中传读书,是她一直以来的愿望。在学校里也是品学兼优,“班里这么多女生,她是唯一一个被保送的,且本科期间就拿了三年的奖学金。”有女同学说。

  同系师姐文文(化名)评价,“她就像露珠一样剔透”,经常帮同学拍片。“也许就是因为她的善良,有些大大咧咧,才对人的防备心没那么强。”

  周云露的微博停在了2015年8月5日,那条微博下已有5.5万多条评论,其中大部分留言集中在事发后的一段时间。

  因昨日周云露被杀案件开庭,一些获悉的网友再次在微博下留言,多名网友留言称“法律会还你公道”。

  事发一年多,不时有网友到周云露微博中悼念她:“时间过得好快,你还好吗,天冷了,记得穿厚点。”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刘洋 实习生王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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