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每年“双11”,都伴随着快递量的猛增。韵达快递西北分拣中心,前不久来了240名陕西某职校的大二学生,他们学的是公路运输管理,却从事快递分拣员的实习工作,每天工作10小时,报酬却仅有10元。
这样的“被实习”新闻,没少发生过。5年前,河南信阳有职校曾组织过1500多名学建筑、语言文学、艺术、护理等专业的学生去富士康拧螺丝。网友对此吐槽:中文专业去富士康“实习”难道是为了写《包身工》?护理专业去电子厂“实习”是为了救人?不少学生“实习”时,还要向学校缴纳“实习费”。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每小时1元”,显然不合理,其背后涉事学校和企业是否有某些勾连,值得怀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及劳动监察等部门应主动介入,对违规者严肃追责,而不能“责令”补发工资了事。
□印荣生(公务员)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