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张洁)11月20日晚,金龙汽车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龙”)收到工信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理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公告显示,2016年10月,财政部向工信部抄送了《财政部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确认苏州金龙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亿元。
工信部将对苏州金龙公司做出如下处理:责令苏州金龙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问题车型;暂停苏州金龙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并将问题车型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予以剔除;责成苏州金龙公司进行为期6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同时,金龙汽车此前公告显示,财政部将追回苏州金龙公司2015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5.19亿元,并拟对苏州金龙公司做出按违规问题金额的50%处以2.60亿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从2016年起取消苏州金龙公司中央财政补助资格,何时恢复将视苏州金龙公司整改情况并按程序重新予以审批。据此估算,苏州金龙将被罚没近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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