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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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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在江苏省常熟市的很多服装加工厂,普遍存在非法使用童工的现象,年龄最小的13岁。这些童工一个月至少要干活28天,每天的工作任务定量,干不完就要加班。中途不干了甚至连路费与基本的生活费都拿不到,不听话还要挨打。非法童工被曝光后,雇佣童工的作坊工头已经被依法控制,被发现的童工也被妥善安置。
被解救的童工 被表达的童工
在一个现代服装之都,竟有成批量的非法童工出现,的确让人错愕。这些童工,老板对他们打骂自如,予求予取,跟夏衍先生笔下的包身工差堪相似,“他们的身体,已经以一种奇妙的方式包给了叫做带工的老板。”他们做牛做马,做砖做瓦,从贫困中来,到黑暗中去,在被压榨中一天天长大。
没错,看到视频的人都会出离愤怒,进而指责监管部门的不作为:如果监管触角能及时下沉到这些不规范的小作坊,他们还敢使用童工吗?
或许不会这么明目张胆。因为服装厂老板通过暴力欺压的方式逼迫童工劳动,已经涉嫌多种违法犯罪,要承担法律责任。
只是,当舆论痛斥服装作坊老板无良、呼吁监管部门解救童工的时候,童工的真实感受到底是什么?这些童工确实是被黑中介骗来的,但视频中被暗访的他们,几个人的表情却是平静甚至是说笑的。这是因为麻木,还是本就觉得,即便被压榨,能拿到工资,也是可以接受的?
报道提及,这些童工主要从西南地区招进,中介说,西南地区的工资水平较低,一个工人能一个月拿两千块钱就不错了,而东部地区不一样,普通服装工人可以拿到更多。也就是说,在常熟非法服装厂的童工,是可以拿到不错的工资的。
呆在偏远山区与受虐待但能挣到工资的生活相比,童工更想要哪一种生活,这则报道没有说。但以前却有相同的案例可供参考。
2014年一批凉山童工被遣返后,一些童工却说自己“倒霉”。因为“在外打工总能吃饱饭,总比受穷好。”主流社会苦心孤诣做的事,于他们而言却可能是打掉了饭碗,这是何其荒诞的一幕?所谓悲剧,在他们身上以一种可疑的面目显现了。
在一波又一波关于底层悲剧的讨论中,悲剧当事人往往是沉默的一方,被表达的一方,主流社会所定义的正义、良知、法治,在他们那里到底意味着什么,很少有人能设身处地地思考。视频并没有呈现童工到底对这项工作感受如何,从始至终,都是视频在向外界传递一种童工被压榨、被胁迫的印象,童工是作为一种被观察的对象而存在的,而非是一种可以也应该发言的本体。
现在非法服装厂老板已被控制,童工被解救,但解救以后呢?正如著名印度裔经济学家巴苏所言,在极端贫困条件下,如果只是强制禁止童工,而没有政府和社会的救济措施跟进,对孩子随之而来的很可能是更严重的饥饿和身体伤害。所以,常熟的童工被解救后,地方政府该如何提供可持续的救济措施,才是更值得关注的。
□王言虎(媒体人)
“理解常熟童工现象”是一种伪正义
常熟童工事件爆发后,舆论在高度关注的同时,也隐约呈现出一种“分裂”的态势。不少人认为,这些来自贫困山区的孩子,虽然付出了艰辛的劳作,有被欺凌的风险,但至少,他们的生存状态、经济收入、发展前景,要远远好于老家的日子,所以,应该更宽泛地看待童工,不要一味“喊打喊杀”,甚至不妨修改下童工的年龄标准,让更多十四五岁的孩子能够合法地工作。
从生存的角度审视,这种观点当然有着深厚的现实基础,毕竟,单纯从收入与生活境地来看,一个月一两千元的工资,不管对贫困少年还是对他们的家庭而言,都是笔不小的收入。然而,这样的现实哲学,并不意味着曝光童工现象就成为一种“不正义”,并不意味着政府应该修改童工的年龄标准。
众所周知,法律上的成人定义是年满18周岁,而童工的界定标准是16周岁,也就是说,法律已经留存了两岁的冗余空间,如果年龄再下探到15甚至14周岁,显然非常荒唐。稍有生活经验的人都明白,18岁虽然法律上已经成人,但现实生活中,人们还是习惯于将这个年龄的人称为孩子,无论是知识储备、还是生活经验,他们都还有所欠缺,更遑论14、15、16岁的少年?
而且,特别要指出的是,媒体报道针对的是雇佣童工的小作坊主,抨击的是雇佣童工的现象,与这些孩子返乡后如何生活,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不能混淆。倘若将两者混为一谈,那是不是还得给这些企业主颁发“扶贫奖”或“慈善奖”,以表彰他们为贫困的孩子提供了改善生活的机会?
没错,被送回家的孩子,有很大的可能生活会变得更加糟糕,但错不在媒体的曝光,错不在法律对童工现象的严厉,而是要进一步拷问当地权力部门在扶贫工作中是否尽力,在少年儿童的保护上是否尽心,是否用制度给贫困少年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生存或向上通道?
尤为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认为十四五岁的贫困少年,出于生存的考量,应该在超越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获得改善生活的机会,那十二三岁乃至八九岁的童工,是不是也该同样给予理解?十四五岁的童工家庭贫困,生活需要改善,十二三岁的童工同样也该如此。但这显然忽略了更低龄童工的生理特质,将对他们造成更大伤害。
单论个体生活,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不幸,每个人都能为自己的作为,寻找到一套解释得通的说辞,但不要忘了,不管法律也好,舆论监督也罢,都需要关照更宏大更深远的领域。曝光童工、取缔童工,只能是未成年人保护现实中的一个链条,不能也不应该用现实的生存哲学,为童工的存在寻找借口。
□曹旭刚(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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