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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玉海一审被判13年半

处罚金20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2001-2013年其受贿2086万余元;八项规定出台后仍接受公务接待、公款吃喝

2016年11月29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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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一审被判十三年六个月。图为被告人秦玉海在法庭宣判现场。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电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公开宣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贿案,对被告人秦玉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秦玉海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秦玉海利用担任中共焦作市委书记、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86.1702万元。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秦玉海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秦玉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 回顾

  十八大后河南落马“首虎”

  2014年9月21日,中纪委宣布秦玉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记者注意到,秦玉海为十八大后河南落马“首虎”。

  2015年2月13日,中纪委再次发布消息称秦玉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显示,秦玉海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长期占用公物,收受礼金,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官方简历显示,生于1953年的秦玉海为黑龙江人,其仕途起步于黑龙江,自1998年调任河南省焦作市委副书记后一直在河南任职。

  摄影“雅好”成腐败工具

  去年3月,中纪委官网曾发布秦玉海案件警示录,其中提到秦玉海错就错在“雅好”越界上,而其蜕变过程与他痴迷的摄影分不开。

  1998年12月,45岁的秦玉海从黑龙江省交流到河南省焦作市任市委副书记、市长,2年后担任市委书记。在他的力推下,焦作市大力发展旅游业,云台山也迅速扬名全国,被国家列为5A级风景旅游区。在这期间,秦玉海开始接触摄影并频繁出席各类与摄影有关的活动。

  这篇警示录中提到,秦玉海对于摄影爱好的高调宣扬,让一些商人们嗅到了商机。长期为秦玉海提供图片制作服务的北京某影像有限公司老板曹某称:“对迷上了摄影的官员,如果你送给他一台相机就相当于送上了精神鸦片,当他咀嚼精神鸦片的时候,就无法自拔。”

  据调查,2012年至2014年,曹某为秦玉海出版《真水》作品画册,拍摄以秦玉海摄影活动为主题的电视纪录片《一个摄影师和一座山》,先后4次出资为秦玉海举办摄影作品展,甚至动用自己在圈内人脉关系,将其作品展览到了意大利、法国和英国,累计花费580多万元。

  此外,2004至2012年,云台山公司先后动用100多万元公款为秦玉海购买摄影器材,包括哈苏、林好夫等世界名牌相机,共24件。

  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秦玉海仍然39次上云台山摄影,公然接受公务接待、公款吃喝。

  新京报记者 王梦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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