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要求加强危化品安全治理,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
新京报讯 (记者沙璐)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下简称《方案》),要求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全面启动实施。
建立危化品监管信息平台
为了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方案》要求,督促各地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同时,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在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方面,根据《方案》要求,还将建立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含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
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
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方案》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制定更加规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完善现场处置程序,探索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有序施救,有效防控应急处置过程风险,避免发生次生事故事件,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
在应急能力方面,将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能力建设法规标准,规范救援队伍的指挥调度、装备配备和训练考核,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 焦点
人口密集区危化企业将搬迁
为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将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方案》要求,进一步摸清全国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通过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
如何推进搬迁工作?《方案》提出,制定城区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的综合性支持政策,通过专项建设基金等给予支持,充分调动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
根据安排,搬迁工程将由工信部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负责。预计在2018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新京报记者 沙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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