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3:时事评论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3:时事评论
上一篇  下一篇

钢珠射向广场舞大妈管理责任呢

2016年12月08日 星期四 新京报
分享:

  一家之言

  据媒体报道,12月6日上午8点30分左右,郑州市冉屯路九龙城小区的一群老姐妹在附近冉秋苑游园广场上跳舞时,孙大妈脖子突然被一颗钢珠击中,另4名大妈腿上和腰上也受到了钢珠击打。目前,辖区警方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一边厢,有小区居民称:冉秋苑游园与居民楼只有一墙之隔,每天早晚园内常有人甩鞭子、打陀螺、跳广场舞,声响比较大,居民多次进行劝阻甚至发生过争执,但无效。

  而另一边厢,却也有老人振振有词:“政府建游园就是让市民健身游玩的……在公共游园里锻炼身体,是合情合理的。”意即怎么玩别人管不着。

  在一个法治社会,涉事双方本应多一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尽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端;而即便争端再怎么难解决,也得保持克制,把行为限制在法律框架之内。

  貌似“死结”,但其实并非无解。冉秋苑游园既然是政府建公共游园,当地政府有必要像北京、广州、成都等城市那样,出台并严格执行公园管理条例,限制噪音扰民。公园管理方应依规加强对进入公园健身的大爷大妈的管理,对于违规行为,依规处罚,甚至对不守规矩的老人驱逐出园。

  没有人有权力对老人以暴制暴,执行“私刑”,钢珠相向,否则,不仅要受道德谴责,要是闹出岔子,对老人造成人身伤害,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承担,一个都跑不了,若到那时,悔之晚矣。

  □于立生(媒体人)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