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查明,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2日发布,法院已立案受理“e租宝”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据发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5日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移送起诉的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宁等10人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告人王之焕等16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丁宁等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组织、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在其建立的“e租宝”“芝麻金融”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及个人债权项目,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人民币380亿余元。
公诉机关同时将相关被告单位及被告人涉嫌的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及偷越国境罪一并起诉。
经审查,相关材料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已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展案件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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