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系个人私藏烟花爆竹爆炸;国务院安委办发文要求立即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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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李明实习生邱碧漪)12月26日21时许,在唐山丰润区白官屯镇陈赵庄村与玉田县渠梁河村交界处附近,发生一起烟花爆竹爆炸案,造成3死1伤。这是当地3天内发生的第二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24日13时许,白官屯镇燕子河村发生烟花爆竹爆炸,致2死16伤。
据丰润区官方通报,两起爆炸事故均与非法藏匿烟花爆竹有关。2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第一次爆炸
个人私藏烟花 非法存放点较隐秘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12月24日13时许,丰润区白官屯镇燕子河村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经初查,该起爆炸是由于个人私藏烟花爆竹所致,造死2人死亡,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爆炸现场目击者称,爆炸发生时听见巨响,现场升起蘑菇云状烟雾。“爆炸地点是一间民房,被炸成废墟,现场出现直径约5米深2米左右的大坑,周边五六户民房遭到不同程度损毁。”
据该村另一名村民介绍,这处非法存放窝点属一名当地村民所有,并雇了几名工人从事非法生产,“爆炸发生前,大多数村民都不知道那里在生产爆竹,他们活动比较隐秘。”
第二次爆炸
村民转移掩埋烟花过程中发生爆炸
昨天下午,当地一位村民告诉记者,燕子河村发生爆炸后,村委会广播通知村民,让私藏烟花爆竹的村民主动上交。田鲁选村的村民拉了两车的烟花爆竹往村外走,半路发生了爆炸。
26日晚,丰润区官方通报称,经初步核查,犯罪嫌疑人迫于公安、乡镇清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压力,害怕藏匿的烟花爆竹被查获,夜间转移掩埋,在掩埋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3人死亡一人受伤。
一位村民透露,此次烟花爆竹的非法存放点,和燕子河村的非法生产作坊同属一人所有,发生爆炸前,村民们也不知道它的存在。不过,该消息未得到官方证实。
■ 反应
国务院安委办紧急发文要求排查
昨天下午,丰润区公安局政治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两起案件仍在侦破办理中,会联合各个职能部门依照相关法规处理事故责任人。
12月2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指出唐山等地近期发生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烟花爆竹旺季“打非”工作仍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链接
非法生产烟花需担何责?
记者查询发现,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也有严格的经营要求。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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