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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宗教在中国社会中的位置

2016年12月3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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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庆堃(C. K. Yang)(1911-1999),华裔美国社会学家。原籍广东南海。第一位从宽广社会学角度来证明中国宗教存在形式、合理性及历史传统的宗教社会学家。
《中国社会中的宗教》
作者:杨庆堃
版本:汉唐阳光·四川人民出版社
2016年10月

  他最大的贡献就是表明了宗教的仪式和信仰是怎样成为中国社会,包括家庭、阶级、民间团体、行业、经济活动和朝廷,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的。所有的这些阶层、宗教和社会都是相互影响,又互为支撑的。宗教的传统同时又是个人以及社会道德的基础。他所有的这些贡献,都对我本人的研究有很大的影响。——欧大年(Daniel L. Overmyer)

  不大为学界所知的是,杨庆堃是费孝通在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同学和室友,将community翻译为社区是杨庆堃、费孝通共同提出的,这一概念沿用至今。杨庆堃和费孝通一起为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恢复作出了贡献。不过杨庆堃的著作在大陆出版的只有《中国社会中的宗教》(2007年首次出版)。

  《中国社会中的宗教》提出了理解中国社会学现代历程的另一面的方式。杨庆堃通过解读大量的地方志、田野和文献资料,探讨了中国宗教的有无、中国宗教的特征及类型等问题,澄清了中国宗教的现状、形态、结构地位、宗教与社会的关系等问题。

  宗教在中国社会中的功能角色为何成为问题?这与中国有无宗教这一问题联系在一起。杨庆堃回顾了西方汉学家如理雅各和翟理斯等人对儒家不可知论的强调,这些影响了西方学者对中国宗教的认知。五四前后的中国思想家梁启超、胡适等受全球世俗化思潮的影响,将宗教作为理性主义不够发达的产物,因而高扬科学的旗帜,认为“中国是个没有宗教的国家”。征诸历史,中国宗教是否存在,从传教士明末入华传教起就成为问题,直到今日都是中外学术界热衷讨论的话题。中国没有宗教论和宗教替代论的提出均说明,在当时的知识分子眼中,宗教在中国社会中地位甚低,可有可无。

  然而,杨庆堃在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念书时期受帕克影响,并在从事乡村社会调查时注意到各种各样的村落小庙。一方面是中国无宗教论,另一方面,乡间小庙处处可见,宗教传统在中国社会中究竟居于何种地位?在杨庆堃看来,中国无宗教论以基督宗教作为宗教定义的标准,由此,“中国社会制度框架下缺乏一个结构显著的、正式的、组织化的宗教系统”就被解读为“中国无宗教”。

  杨庆堃从结构功能论的视角提出了自己的宗教定义,“把超自然因素作为中国宗教的中心内容、传统中国社会组织的关键因素来对待”,认为低估宗教在中国社会的地位有悖于历史事实。由于杨庆堃的理论建构努力,存在于中国社会中的大量宗教现象得以纳入研究者的视野,并成为“宗教事实”,而不再是韦伯所言的“功能性神灵的大杂烩”。

  杨庆堃还提出了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宗教类型学概念——制度性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和弥漫性宗教(又译弥散性宗教、普化宗教、分散性宗教等,diffused religion)。制度性宗教,指“有独立于世俗组织之外的独立的神学体系、仪式和组织”,宗教具有“一种独立的社会制度的属性”。而弥漫性宗教的神学、仪式和组织则与世俗组织制度交织在一起,“成为世俗制度的观念、仪式和结构的一部分”,没有独立于世俗组织的独立性。在中国的制度性宗教主要有佛道教。弥漫性宗教则依附于、渗透于各种世俗组织之中,因而俯首即是。

  杨庆堃发现了宗教在中国社会中的功能重要性与结构性地位不相称的问题,即“弥漫性宗教在社会生活的所有主要层面广为流行,维系着社会制度的稳定;而制度性宗教虽有其自身重要性,但是缺乏组织性力量,在整个中国社会系统中不能成为强有力的结构性因素”。更为重要但却很少为人注意到的是,杨庆堃并未割裂制度性宗教和弥漫性宗教的关系,认为制度性宗教和弥漫性宗教“相互依赖、互为表里”,“在功能角色上相互作用、影响”。

  制度性宗教和弥漫性宗教这一对概念的提出,照亮了研究和探索宗教在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地位问题的道路,并得到国内外学界的认同,国外汉学家如王斯福、杜赞奇、韩书瑞、周越等人的研究或显或隐均深受此影响。杨庆堃的研究也不可避免地引发了争论。由于结构功能论自上世纪60年代起受到冲突论等各种理论的挑战,其自身的理论局限必然影响杨庆堃对中国宗教变迁的认知。如杨庆堃认为“弥漫性宗教,一度作为中国社会的主导性因素,看来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其走向没落的命运是无可挽回的”。杨庆堃关于弥漫性宗教之组织的讨论,也常引发学界对香会等组织是否属于宗教组织等问题的讨论,开启了从宗教层面深入认识中国社会的新路径。

  □李华伟(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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