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红白喜事实施标准,对流程进行控制;针对质疑回应称为减轻农民负担制定,非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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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去年12月26日,台前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台前县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 建设“德美台前”实施方案》,对全县“移风易俗”工作的目标、责任、方法等进行了部署。同时配套下发了《台前县农村红白事标准参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上述“标准”中,对包括彩礼金额、宴请规模等都做出了细化要求。其中,“彩礼总额控制在6万元内”、“女方娘家来宾不超过20人”等条文,引发舆论“滥用行政权力”质疑。对此,台前县文明办副主任李宏伟表示,制定标准是为移风易俗,减轻农民负担,具体数字参照本地经济状况制定。未来,上述标准将被纳入各地村规民约中,具备一定约束力,但并非强制。
政府机关发文控制彩礼
2016年12月26日,河南省台前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面向全县乡镇及县直单位,发布了《台前县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 建设“德美台前”实施方案》(台文明[2016]45号)。文件从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及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对台前县“移风易俗”工作作出规划。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上述文件中,多次提出将移风易俗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在提倡“不要房、不要车,自己家业自己创”的同时,要求“针对性加大对因婚因丧返贫致贫的弊害宣传”。
与这份实施方案一同下发的,还有《台前县农村红白事标准参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标准”)。标准提出了“喜事新办”和“白事简办”的原则。在喜事方面,标准反复强调“控制”,包括对程序、彩礼、酒席、车辆等规模控制。而在白事方面,同样对时间和规模等提出要求。
新京报记者看到,“标准”对红白喜事多项细节均有涉及。例如,要求彩礼总额控制在6万元内,女方娘家来宾不超过20人、喜宴不超过10桌、每桌不超过12个菜等。
不执行者将受惩戒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前述实施方案中提出,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3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侧重于宣传。而配套的“标准”,则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台前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称,参考指导意见中的“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地现有标准如有超过,依据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执行。如有存在在具体操办过程中,“拒不遵守已列入本村村规民约规定的红白事相关标准”,村干部应“第一时间介入制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负面曝光和集体不参与其红白事等方式进行惩戒。”
婚丧嫁娶也有文件标准,台前县的做法,引发网络关注。部分网友对其制定过程和依据提出质疑。对此,台前县文明办副主任李宏伟表示,制定标准为“减轻农民负担”。标准中的具体数字,系参考日常生活,并依据台前县居民平均经济状况制定。
追问1
为何要出台此标准?
部分乡村存在攀比现象,出台规范为农民减负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台前县相关文件出台的一个月前,2016年11月28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召开会议,并下发《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工作意见》,要求把“反对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上述台前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称,文件下发背景,即与中央会议精神相关。
此前,台前县文明办副主任李宏伟透露,近年来,台前县农村部分地区,出现了攀比风气,“农民彩礼等负担很重”。他举例称,目前在台前农村,举办一场婚礼,花费多者超过三十万元,“一些家庭条件不怎么好的,结一次婚就要倾家荡产,有的甚至得借钱。”李宏伟称,正是基于此种现状,台前县才发文进行规范。
当地媒体此前报道,2015年11月,台前县曾庄村为规范红白喜事,专门成立“红白理事会”,由村民进行监督。曾庄村红白理事会规定,村里婚宴酒席不得高于15桌,结婚车辆不得多于6辆,鞭炮不得多于300元等,并将接待宾客时间统一规定为一天。曾庄村红白理事会会长黄慎强表示,针对红白喜事进行规范后,村民称“负担减轻”。
追问2
如何保证其实施效果?
将被纳入村规民约,由当地村委会监督处罚
台前县发文规范红白喜事,这样的政府文件是否有强制性,又如何保证其效果?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台前县政府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称,文件下发后,县里文明办等已经召开了“移风易俗”动员会,并将文件印发各下属单位,在台前县各乡镇部署落实。
台前县文明办一名工作人员亦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文件中的标准仅具备指导性,有参考作用,但不具备强制性。上述工作人员称,在前期宣传工作完成后,这些标准及指导意见将作为原则纲领,进入各地的村规民约中,由当地村委会进行监督和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告诉新京报记者,村规民约基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授权制定。因此,只要不与现行法律冲突,不侵犯村民权益,在得到村民会议的认可并通过后,在一定程度上,对村民是有强制约束力的。其也强调,“合法性”是村规民约的基本要求。“如果村规民约中含有侵犯村民权利的条款,即使已通过村民会议的多数同意,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追问3
政府部门是否涉嫌滥用公权力?
专家称对社会行为行政干预,不属于政府部门工作内容
红白喜事也有细化的“标准”,不少网友质疑台前县相关部门涉嫌滥用公权力。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看来,民间婚丧嫁娶,原本是一种社会行为,就政府部门而言,应该更侧重宣传和引导。对不涉及违法犯罪的民间行为进行行政干预,并不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内容,显得不务正业。
汪玉凯表示,当地政府出发点可取,工作也不可谓不细致,但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由于其下发的文件仅具指导性,并没有动用行政手段对违规者进行惩戒,因此不涉及滥用公权力。
赞同
聪明的派大星星:虽然政府管得太宽了,也不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可是感觉真的很对,有的地方攀比风气太重,政府该管管了。
曾-凡-梦:说实话一些地方彩礼的确有点高了,听同学说他们家那里都要几十万了(仅仅现金),而且好多地方彩礼钱是跟风要出来的,都是互相攀比,希望这种风气能制止一些。
鱼子酱与枫:中国现在国力强盛,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红白喜事上的标准也是越来越高,但是不要以这种红白喜事上的物质标准作为人们之间相互攀比炫耀的工具。
反对
陈黎航九嶷山:适当引导村民红白喜事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倒是正确的,硬说要“规定”数量,违规还要处罚,有越俎代庖的嫌疑。
明定国是诏: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法律没有规定的,行政机关不能越位,这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MEL_Vincent:人家自己出钱办喜事也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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