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有关仿真枪的争议再次进入人们眼帘。2016年12月,在街边摆射击摊打气球的天津大妈赵春华,因地摊涉六支被鉴定为枪支的“枪状物”而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7年1月,河南信阳某法院被曝在司法拍卖网站上分三次拍卖BB弹玩具枪29支,法院回应称只鉴定了价格,未进行“枪口比动能”鉴定。这两起事件再次引发网友有关枪支认定标准的讨论。对此,我们需要关注什么?本期“京报调查”(新京报与清研智库联合推出)就此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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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产源头遏制违规仿真枪泛滥
近日,又一起仿真枪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天津摆射击摊大妈赵春华,因六支被鉴定为枪支的仿真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再次引发舆论对枪支标准的讨论。
现行的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认定标准,究竟是高是低,我们很难说清楚。而本次调查的结果也佐证了这一纠结——52%的被调查者认为这一标准“合适”。
在网友意见两极分化的情况下,我们有必要通过立法重新明确“枪支”的定义及标准。但当前,如何在遵循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减少此类事件引发的争议则更为重要。
“假枪真罪第一案”的当事人王国其称如果大妈涉嫌违法,相关部门应该从源头抓起,取缔这种枪的生产。的确,比起使用者,相关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等均需承担更大的责任。其中,生产行业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导致仿真枪未曾标示比动能值。民众无从分辨,最后还得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除了尽快明晰标准之外,从源头遏制违规仿真枪的生产,更是当前的重中之重。
新京报评论员 李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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