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9:北京策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9:北京策

居家养老 不再依赖政府“单腿走路”

2017年01月10日 星期二 新京报
分享:
2016年12月1日,诚和敬养老驿站,一女士在接受理发服务,一男士和智能机器人互动。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北京,作为一座快速迈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居家养老”这一课题,自2009年起即已摆在了主政者案头。

  2015年,《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通过,标志北京将“居家养老”放在与“机构养老”同等甚至更重要的地位。连续两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实施开展执法检查。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在北京多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方,已由专业机构取代了旧有的“行政供给”;政策层面,亦在通过上门医疗合法化、子女可带薪照护老人等,不断探索“破冰”。

  昔日居委会兼职运营的“托老所”相继关张、专业运营的养老驿站渐渐兴起的背后,是养老服务正在逐步摆脱政府“单腿走路”的转变。

  现状

  老年人社区内接受养老服务

  一套普通的居民住宅,成了20多名老人的“家”。

  在朝阳区珠江帝景某栋一层的三居室中,配备了智能床垫、蓝牙应急呼叫器、摔倒探测器等设备,这里既可以为失能长者、失智症长者提供全天24小时托管服务,也可以接受老人来此短期住宿。

  “不离开家,也不怕没人管”,一位老人说,老了还是希望能跟孩子离得近一些,自家小区里有个驿站,子女来探望也非常方便。而在驿站中,还可以和老年人朋友一起做做手指操,或者聊天、打牌。

  这一由专业化的机构“清檬养老”承办的养老服务驿站,是由朝阳区民政局进行业务指导。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清檬朝阳区珠江帝景驿站已为珠江帝景及周边社区1000余位老人提供了居家照护、健康管理、健康餐配送、上门助浴、上门理发等服务。

  在朝阳区的三里屯幸福夕阳托老中心内,有另一番景象。在约500平方米的房子里,除了提供老人所必需的居家养老项目,还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推行老人互帮互助,促进交流,增强老年人满足感,确保心理健康。

  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人洗浴和出行需求,该中心购进便携式床上助浴设备、爬楼机,开展助浴服务,还根据居家老人需求尝试开展了夜间陪护服务。

  经验

  托老所曾“花钱不叫座”

  据北京市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底,全市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13.3万,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23.4%;其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6.2万,占老年人口的17.9%。

  居家养老,被视作实现老有所依的方式之一。北京市早在2009年就出台《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要求社区建立养老券制度、设立老年餐桌、建立社区托老所等设施。《办法》称,“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将托老所基本覆盖至全市城乡社区(村)。”

  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老龄事业被认为是“花钱”的事业,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底北京提出“九养政策”中,有一项就是要在城乡社区(村)建托老所,设想托老所内设有一张或多张床位,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2010年,全市各街道、社区的托老所相继成立,当年4月,全市托老所数量已达2484家。

  统计显示,2016年市财政安排支持老龄专项资金12.88亿元,较2015年增长27.3%;其中居家养老投入8.52亿元,较2015年增长17.8%。

  数据的上升未带来实质性变化,2016年11月,曾有报道称北京市自2009年起,陆续建了2000家托老所,目前只有70家活下来。日间照料所也被指“空转”,有老人表示,日间托老所的开门时间与子女工作时间冲突,且不负责接送,最终只得雇保姆照顾。

  北京市审计局2015年的审计结果也显示,北京居家养老日间照料的床位空置率很高,远郊区床位空置率达60%,城六区床位空置率也有57%。

  有专家指出,通过行政供给增加床位数的方式,并不能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真正需求。例如政府先拟定一个增加居家养老照料床位的目标,再往16个区分配下去,之后多次强调其重要性并给予补贴,最终完成总量增加的计划。然而,专业照料人员和环境设施等均未能跟上,也就是没有按照老年人的需求进行配置。

  制度

  关注老人需求 定点“清障”

  居家养老的发展需要一个完善的制度安排。

  2015年1月起,《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意在通过地方法规保障居家老年人的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提高生活质量。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纪纲曾表示,北京市居家养老还存在诸多问题,包括社区服务设施短缺,服务项目和服务能力不足,养老服务人才匮乏,养老服务需求大量增加与供给不足的矛盾突出,老年人在养老方面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难以得到满足。

  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来推动、促进和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过去一年半,为让老年人能够享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居家养老模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逐步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门医疗和子女带薪照料老人、重点老年人关注等领域“落槌”;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对《条例》实施开展执法检查。

  2016年11月,北京市副市长王宁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就《条例》落实情况和制度建设作报告。

  他表示,目前已基本构建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框架,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初具规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入户诊疗等重点难点问题,也取得突破性进展。

  例如,为解决上门医疗服务面临的法律法规障碍,已明确了医疗机构以家庭病床、巡诊等方式开展的医疗服务,属于合法执业行为。之后北京将积极推进家庭医生服务,促进大医院与社区用药衔接,建立慢病患者长处方制度。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中,也强调要支持家庭履行照料责任,完善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方便子女在老年人术后康复、临终关怀等特殊时期直接照顾老年人。

  这些都为居家养老制度落地,破除了制度上的壁垒。

  解局

  吸纳社会力量支持“个性化”发展

  尽管大面积铺开的托老所曾遭受冷遇,但扎根于社区的养老驿站,却走出了新的路子。

  对于三里屯等养老驿站模式取得的成功,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刘维林曾指出,专业运营和个性化服务,再加上低廉的收费和过硬的服务质量,是驿站式养老能够取得成功的原因。

  此外,政府无偿提供房屋,也降低了企业运营的成本。其背后是政府角色的转变。

  去年初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曾在参加朝阳团审议《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指出条例实施一年来,在发展居家养老这个服务体系上,已经取得了重要的共识,就是不能再单纯走福利主义的政策和行政供给的方法。

  其困局在于,一方面老年人有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迫切需求,但单靠家庭也支撑不起;光靠政府提供,政府也包不起。

  因此,杜德印当时指出,居家养老的基本方式一定是专业公司的专业运营,否则将不可持续。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是巨大的服务产业。

  政府的角色,则是要拿出养老用地,不收或少收房租、地租,提供给专业的养老公司,降低他们的运营成本,建立专业养老公司的品牌、安全体系。对于专业公司,则要给予政策保障,从税收、地产等方面予以扶持。

  这实际上是从政府包揽养老机构的“全面铺开”,变成了吸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个性化”发展。

  而从现实而言,目前北京上万家养老服务商中,真正能做到连锁化、规模化、标准化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为数不多,与目前北京三百多万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相比,差距还很大。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黄颖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