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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医声明”,别“道歉”了事

2017年01月10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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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论

  据报道,“如果主刀医生没把我哥的手术做好,明年今天就是他的祭日。”这样一条“杀医声明”从1月6日开始通过朋友圈,迅速在网上传开。对此,发布者表示,发那个声明“只是希望得到亲友的关注,并无他意”。随后,发布者道歉,希望大家理性对待这个“玩笑”。

  尽管发布者为此道了歉,但对于这起事件,恐怕又不能仅止于道歉。

  首先,在“手术已成功”的语境下,这一事后道歉,以及所谓“玩笑”的说法,究竟有多大可信性,值得怀疑。

  更重要的是,即便我们相信“玩笑”说法的真实性,但也应该意识到,这样一则包含了人身安全威胁的“玩笑”,实乃一个明显越界的玩笑,不仅逾越了一般的道德界限,也明显逾越了相关的法律界限。

  如依据公安部发布的相关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传播宣扬……暴力、凶杀的信息”,而《治安管理处罚法》更明确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也就是说,在网上发布“杀医声明”,实际上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而对于这种行为,显然不能道歉了事,还需进一步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贵峰(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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