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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少年之死能改变什么?

2017年02月0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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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真正摧毁小龙的不是贫穷,而是不公与无爱,所以小龙的临终愿望是“不受他人的气”。

  2017年1月27日,除夕之夜,云南镇雄县15岁的少年小龙(化名)选择了在这一天自杀。在其身后,小龙的身份被定格为“留守少年”。

  借由网络流传的遗书,人们得窥这名少年的内心世界。小龙将矛头直指父母,“我不知道他们的心是什么颜色”,其对父亲的恨尤为强烈,“爸爸,我死了,你就高兴了”。这是怎样的决绝!

  吴飞在研究农村自杀问题的著作《浮生取义》中说,自杀是社会空间之外的一个社会问题,是公共政治领域之外的政治问题,所涉及的是私人的公正与冤屈,与私人的幸福生活有关。小龙的自杀为这一论断提供了又一佐证。

  这起悲剧中,小龙的父母难辞其咎。常年在外打工不是粗暴对待子女的理由。小龙在遗书中还懂得体谅“他们有很大的负担”,这对父母又何尝关心过子女的心理与感情?压死骆驼的不是最后一根稻草,多少怨愤与委屈才会让一个花季少年选择自戕。

  我不相信小龙父母真有逼子女自杀之意。据说事后小龙的父亲万分悲痛,眼睛都哭肿了。有人可能会说,他们只是不懂如何克制情绪,如何与子女相处。但为人父母者如果没有做好抚育的准备,便是不负责任的。真正摧毁小龙的不是贫穷,而是不公与无爱,所以小龙的临终愿望是“不受他人的气”。

  不过,留守少年之死仍有放在更大背景下解读的价值。留守儿童未必个个都不幸福,但留守家庭面对共同的情感困境是必然的。由于父母与子女长期两地分居,正常的亲情关系便难以建立。民政部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留守儿童(仅包括父母都不在身边者)达902万之多,其中存在家庭关系问题的当不在少数。

  城市为数亿农村人提供了改变命运的机遇,但城乡二元体制下的城市化却把无数像小龙一样的孩子抛掷在情感荒芜地带。我们尽可以责怪其父母生而不养,但责怪不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

  让每一个孩子感受到生命的美好,首先是家庭的责任。不过家庭这道防线失守时,社会应该能够感知到并及时应对。具体而言,父母若没有尽到监护的义务,应该感受到法律的压力。而孩子在家庭内部受到不公对待时,也应该能在家庭外部找到求援的渠道。这样的社会建设不止针对留守家庭,但对留守家庭来讲更为迫切。

  □西坡(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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