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批次轮训,为期一周;石景山、平谷、房山等多个区启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新京报讯 (记者沙雪良)2月6日,正月初十,北京市监察委成立伊始,展开全员轮训。据悉,目前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正在各区铺开,石景山、平谷、房山等多个区均已启动试点工作。
全员轮训研究“纪法衔接”
今年1月21日,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前一天,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张硕辅为北京市监察委首任主任。
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大幕就此拉开。
春节过后,监察委展开全员轮训。2月6日上午,市纪委市监察委机关市委巡视机构干部培训班正式开班。市纪委市监察委机关各部门、市委巡视机构的全体人员将分三个批次轮训。
记者从市纪委了解到,培训为期一周,内容将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规党纪、形势任务教育、纪检监察业务等。
这次培训不仅是一次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更是在“转隶”推进过程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的全面学习。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张硕辅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张硕辅提出,要清醒认识党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研究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法衔接等问题,重新学习、认识和定位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深化“三转”,推进人员融合、工作磨合和体制创新。
春节前后各区陆续展开试点
自1月21日市监察委员会成立暨区级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以来,北京市各区试点工作陆续展开。
1月24日,石景山和平谷两个区同日启动试点工作。
当天,两个区刚成立的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均召开第一次会议。两个区均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
这次会议上,平谷区制定了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办事规则,同时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李威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目前,试点工作总体方案正在制定中。
石景山区区委书记牛青山在会上要求,通过“思想认识先到位、人员机构先到位、办公地点先到位、法定程序先到位、配合衔接先到位”,全力做好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月3日,春节后首个工作日,房山区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决定成立房山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区委书记曾赞荣任组长。会议制定了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同时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高云峰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按照国家设定的“时间表”,北京市监察委要在3月底前组建完成,各区监察委6月底前组建完成。
■ 链接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时间表
●2016年11月7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发布,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省(市)监察委员会,纪委与监察委合署办公,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
●2016年12月25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17年3月底前
完成省级监察委的组建工作,包括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各方面反腐力量,检察机关转隶等。
●2017年6月底前
完成地级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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